联系电话:0591-83760326 地址: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邮编:350108
教务处是学院的教学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院教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实践性教学和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文件等。
三、协调各系教学工作,负责全院教学调度与管理。
四、根据学院发展和社会需求,提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总体规划。
五、对系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写,教研活动的开展提出指导意见。
六、按照培养目标,审核新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并组织上报论证材料。
七、负责学院教学过程管理,对各系进行教学检查,并评估教学质量。根据高职办学特点,注重学生技能的培养。
八、检查各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教学的情况,建立各专业的教学档案。
九、统筹各系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培训与引进工作。
十、负责公共课教师的安排。
十一、统筹安排全校性的教研和科研活动,组织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
十二、做好高职、成人大专、普通大专、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开放教育专科(含注册视听生)的学生学籍管理。
十三、统筹学生的考试安排工作,统一组织学院的各种学历学生的考试工作。
十四、统筹全院各专业教材(不含电大教材)的选定、征订和发放工作,加强教材建设。
十五、负责教室的调配使用。
十六、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合理制订年度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十七、负责编排校历,安排课表。
十八、搞好与省电大、县级电大及教学班有关教学、教务方面的联系与沟通。
十九、统筹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建设,做好采购计划,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与政府采购和验收工作。
二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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