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小编整理了燕山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考核、教务处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各学院双创导师应加强对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专业选择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各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基于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人员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 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完成第一学年学年学习任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允许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经拟转入专业考核,学生确有其专业学习兴趣和特长的;
(四)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需予以优先考虑的。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将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七条 若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二)按照专业培养计划,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的;
(三)已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或已有转学经历的;
(四)招生时以特殊形式(如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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