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和民主协商的区别:含义不同、参与主体不同、范围不同、协商方式不同。协商民主更侧重于审议的谨慎,是决策者中拥有共同决定权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而民主协商更侧重咨询的含义,它是协商民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含义:协商民主是20世纪末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民主理论。表达了其主张公民参与而反对精英政治的宪政民主观念。是平等的主体,自由、公开、平等地参与对话、沟通和协商或倾听各种不同的意见,通过理性、负责的思考,审议各种理由的合理性,或者改变自身的观点,或者说服别人改变自身的立场,积极参与国家大事或公共事务的决策,通过自由平等对话来取得共识,保证公共和普遍利益的实现,使决策合法化、科学化。

方式及主体:协商主体更为宽泛,它不仅仅局限于党派之间的协商,还包括政府与全体公民或公民代表,而且所协商的领域更为宽泛,在西方国家主要是通过公民会议、协商式民意调查、公民陪审团等方式。
含义:民主协商即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重要的问题在决策前和执行中的协商,是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
方式及主体:其参与者主要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各民主党派是参政议政,中国共产党掌握决策权,它体现的是政治生活的民主,主要通过主席会、常委会等方式进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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