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费父母

 2025-01-05 23:36:01  阅读 1025  评论 0

摘要: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一般是有义务支付的,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一般是有义务支付的,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大学学费父母

父母拒绝提供大学学费怎么办

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承担大学学费,现实也是如此。现在的年轻人,成年18岁后才进入大学,还还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和收入,大学学费由父母承担。

有些特贫困家庭,父母无法承担起孩子的大学学费,让他们退学辍学。社会就要给一些关爱,让这些优秀学子重返学校,而贫困学生救济计划就是为此目的而产生。

父母承担不起学费,子女可以通过社会贷款、奖学金等方式上大学。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承担大学学费,也是在父母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没有经济能力要求也是白瞎的。

满18父母不给大学学费违法吗

父母拒绝提供大学学费的,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子女在上大学时,未满18周岁,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可以让父母提供学费,父母拒绝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2、子女在上大学时,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就只能和父母进行协商,因为年满18周岁后,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只能和父母商量,让父母继续给学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上大学的费用要还给父母吗吗?

一、满18岁父母不给学费违法吗

1、满18岁父母不给学费不违法。一般来说已满18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没有义务继续抚养当事人,因此可以不给当事人支付学费。父母只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对于劳动能力正常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离婚后孩子满18岁大学费用谁出

离婚后孩子满18岁大学费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尚在读高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上大学时只要年满18周岁,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的,法律并不限制。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

离婚子女上大学的费用,一般情况父母是应该支付的,因为上大学的子女还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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