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现有会计、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证券等23个高职专业。
为优化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商委研究、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一览表》 列出的招聘条件;
(6)应届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已引进的教授、博士配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附件1对年龄有特别要求者。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
(8)符合《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9)自愿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10)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1)应聘处级中干岗位和会计学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旅游管理、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专业教师岗位人员
报名时间自2013年11月20日开始,直至招聘满额为止。
(2)应聘其余岗位人员
从2013年11月20日起至2013年12月19日16∶00截止(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附件:报名表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提交《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4年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
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论文、教材或专著、专利、教学或科研获奖等);应聘岗位规定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经应聘人员签字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书》(见附件3)。
3、联系人及****
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35824(办) 13752939378 15086693166
电子邮箱:cqcjxy_renshichu@126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报名有关材料参加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1)时间
应聘处级中干岗位和会计学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审计学、旅游管理、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复审(以电话通知为准);
其余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9:00-17:00。
(2)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笔试费50元用,进入面试者交面试费50元)。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12月21日9:00-17:00
(2)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三)考试考核
1、应聘处级中干岗位和会计学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审计学、旅游管理、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专业教师岗位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考核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应聘其余岗位人员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 2013年12月22日9:00-11: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因有关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应聘系部秘书、系部辅导员、实践教学中心管理员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应聘其余岗位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等额确定。应聘处级中干岗位和会计学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审计学、旅游管理、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应聘其余岗位人员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院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情况递补(应聘处级中干岗位和会计学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审计学、旅游管理、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应聘其余岗位人员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学院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2014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的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201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到校工作,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项
1、应聘者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条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学院招聘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负责。
3、招聘专业的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进行。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有。重庆移通学院学院实验室副主任是重庆移通学院正式编制人员,学院会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重庆移通学院学院实验室副主任月工资在6000-8000元/月,所以重庆移通学院学院实验室副主任有报酬。重庆移通学院位于重庆市合川大学城,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为中国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院校。
重庆大学2009年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5月22日前报名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详见文后附表1:《重庆大学2009年招聘人才派遣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相应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或硕士学位一般应在“211”院校取得。
4.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应聘辅导员岗位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6.身心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5月22日截止。
2.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174号重庆大学人才交流中心(重庆大学A区中门C栋学生公寓二楼)
3.要求:填写《重庆大学新进人才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自荐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资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可以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
(一)资格审查:根据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考试考核费150元。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进行素质和能力测试。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人员名单。
(三)业务考核:分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业务考核。其中应聘实验技术人员和辅导员者须试讲,试讲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情况,由学校面试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五)学校审核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
(六)体检;
(七)签订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本次录用的全部人员根据《重庆大学对部分新进人员实行人才派遣管理的规定(试行)》实行人才派遣管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174号重庆大学人才交流中心(重庆大学A区中门C栋学生公寓二楼)
联 系 人:陈列 兰庆渝 郑睿
联系电话:023-65105694 13072301600 13512347785
邮政编码:400044
E-mail:cquzhaopin@cqueducn
附表一:重庆大学2009年招聘人才派遣岗位一览表
附表二:重庆大学新进人才派遣人员报名表
重庆大学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以上就是关于201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全部的内容,包括:201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重庆移通学院学院实验室副主任有报酬吗、重庆大学2009年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简章5月22日前报名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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