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设立

 2025-01-10 08:45:01  阅读 650  评论 0

摘要:私人可以开办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十三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

私人可以开办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

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办大学的设立

第十三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资料齐全半年内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

第十六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江门台山市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民办学校和公办大学的区别?

许多学生在选择学校时,对公办和民办学校选择左右为难,无法做出选择,今天老师就为大家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如何区分:

1、公办本科,指以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资助创立维持的大学。

2、民办大学,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

3、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伙,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属于民办性质。

民办大学和公办大学区别为:投资方不同、教学方向不同、收费不同。

一、投资方不同

1、民办大学:民办大学由私人或私立机构投资设立。

2、公办大学:公办大学由国家财政拨款。

二、教学方向不同

1、民办大学:民办大学依托市场生存,设立课程面对市场需求,课程设置不断创新,教学质量是其生存的保障。

2、公办大学:公办大学由国家拨款,承担国家高等教育的使命,偏重基础学科的研究和教学。

三、收费不同

1、民办大学:民办大学由于教学质量要求高,教学设备更先进,对学生的收费更高。

2、公办大学:公办大学由于是国家财政拨款,面向大众,对学生的收费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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