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健
合伙人是互联网时代平台化思维下的一个概念,合伙人不同于过去的股东或员工,只是一定程度上,会保留股东或员工的一些职责与特点!
工业化时期,股东是投资者,员工是打工者,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有劳资双方对立的可能性。
但互联网时代的平台化思维,形成了股东与员工的融合模式,产生了合伙人的概念。
全体合伙人都享有投资分红的收益,同时是全员参与项目运营,虽然行政、财务、后勤,以及技术类的工作,仍然会有雇佣性质,但已经不占主流,大量市场运营人员,都是以个人小额资金参与项目投资,成为合伙人,同时带动更多朋友介入,从而为平台构建大数据服务。
换个角度看,合伙人模式拥有更多工作自主权,大家都在做自己的老板,所以不像工业化时期那样,组织会采取非常严格的管理模式,这便是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
当然,合伙人拥有更多自主权,并不等于完全放任自流,平台对合伙人仍然是有要求的,综合起来是"三要三不要”。
要信赖组织,同心同德,不要作为合伙人,却"身在曹营心在汉”;
要服从组织,遵章守纪,不要自以为是,不负责任,不顾大局;
要“公”字在先,多做贡献,不要自私自利,把自身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
合伙人必须信赖组织,同心同德,这是合作发展的第一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无从谈起。
合伙人必须同时拥有服从与服务的意识与行为,遵守纪律,接受组织管理。任何时候不说对平台不利的话,不做对平台不利的事,谁都不会容忍太过自私自利的合伙人在组织里长期存在!
身为互联网时代的平台合伙人,如果能理解这些内容,并身体力行,就是合格的合伙人。如果能 全心全意为平台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开展创新性的工作,那便能称为优秀的合伙人!
郑健教授
作者简介:郑健教授,创投导师,美国普莱斯顿大学DBA工商管理博士,中山大学、深圳大学EMBA总裁班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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