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门县纪委监委针对“吃公函”专项整治中自查自纠上报问题数为零的部分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共发现问题38个,给予组织处理37人。现将其中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7月22日,县供销社接待乡镇来客时,来客人数4人,安排陪餐3人,报销餐费860元,超出公务接待标准160元。
2021年12月30日,县纪委监委给予直接责任人、财务股股长徐琼诫勉谈话,给予分管财务领导傅绍华、经办人黄娟批评教育,违纪资金已收缴。
2021年1月4日,县直有关单位到湘北职业中专学校进行工作检查,因来不及回单位就餐,湘北职业中专学校为检查组及陪同检查人员安排工作餐,违规报销应由检查人员工作单位列支的工作餐费480元。
2021年12月30日,县纪委监委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财务领导易平安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收缴。
2019年11月17日和2020年5月9日,磨市镇两次组织本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镇外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并安排工作餐,共报销餐费5300元,超出标准700元。
2021年12月30日,县纪委监委给予直接责任人、磨市镇原人大副主席龙文见诫勉谈话,给予经办人祁一波、郑华批评教育,违纪资金已收缴。
2020年9月10日,县住建局在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客人时,来客人数11人,安排陪餐4人,陪餐人数超标准1人。
2021年1月19日、3月17日、4月22日,县住建局在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客人时,经办人员未履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程序。2021年12月30日,县纪委监委给予直接责任人周忠科批评教育,给予分管领导贺平谈话提醒。
来源:石门发布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湘北职业中专学校(石门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