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牟县上学的18岁大学生张某,通过手机软件租用了某租赁公司的一辆小型汽车,谁知在他租车的第二天开车去接同学时,由于操作不当与后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后张某并没有下车报警,而是驾车逃之夭夭。后经中牟交警缜密调查,很快锁定了张某为肇事嫌疑人。最后,张某被处以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刚刚领证半年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10月14日19时许,中牟交警接到一女子报警称一辆小汽车撞上自己的车后逃逸了。接警后,交警四中队事故民警立即赶至事故现场勘查,发现报警人的本田轿车前保险杠被撞坏,肇事车辆不见踪影。
据报警人万某讲,她当时去附近办事,刚把车辆停下来,就看到有三个年轻人上了她前面的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上,紧接着该车开始往后倒车,她还没有反应过来,那辆车就直接倒上她的车,谁知肇事车连停都没停,就直接跑了。
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车辆,民警对事故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进行了调取,很快锁定肇事车辆为某租赁公司的车辆,随之找到肇事逃逸司机张某。
据张某供述,他今年18岁,家是南阳方城的,现系中牟县一大学院校的学生,有C1驾驶证。10月13日,张某通过手机软件租用了某租赁公司的一辆小型汽车。在14日的19时许,他正在中牟汽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休息时,接到同学的电话,让去中牟县电视台附近的和某宾馆门口去接他们然后一起回学校。他开车到地方后,就打着双闪把车停到了两个绿化带之间的通道处。
大约3分多钟,他的三个同学从宾馆出来坐到了车上,张某就启动车辆往后倒车,只听“咚”的一声响,可能撞到啥东西了,他通过后视镜看了看,但由于当时下着小雨,雾蒙蒙的,啥都看不清,于是他也没有下车,就开车径直往学校去。
在张某他们开车返回学校的途中,同学提醒他可能刚才撞到人家的车了,张某说他在停车时后面没有车,等一会他去现场看看啥情况。当晚23时许,张某返回现场看了看,也没有发现被撞车辆,于是没有报警就回学校了。
15日上午,张某接到租赁公司电话,说他租用的车子撞到别人的车了,让去交警队接受处理。到交警队后,张某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事故的经过。
10月21日,张某因未按规定倒车、肇事逃逸,被处以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张某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还未过12个月的实习期,所以张某的C1驾驶证被依法注销,需重新考取。
内容来源:郑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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