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并私信,回复“咨询”,获得限时免费法律咨询名额。
2018年11月,钟某为了给家中孩子提供早育,在自家附近的某启蒙教育学校购买了3份课程,共计2523元,并收到了该学校提供的收据及会员合同。
然而还未等课程上完,钟某却被通知:学校要搬迁了。
2019年5月3日,学校背后的某卓公司发布了《关于启蒙教育学校场地搬迁的通知》,通知会员家长因该校校舍场地达不到监管部门要求,导致办不下办学许可证,需搬迁到某幼儿园。
由于该幼儿园一楼场地无法满足三岁以下早教课程,因此三岁以下的早教课程暂停,三岁及以上的早教课、外教课在幼儿园二楼三楼教室正常开课。
2019年5月4日,某卓公司与幼儿园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某卓公司将启蒙教育学校的资产及学校经营权转让给幼儿园;幼儿园于2019年5月5日接收某卓公司托班和国际班会员;早教会员剩余课程转到幼儿园进行授课;某卓公司承诺,如附件2会员不接受到幼儿园场所继续教育的,除需承担退还相应的学费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某卓公司承诺,至2020年2月1日止,如附件2会员接受到乙方场所继续教育不满10课时仍坚持退费的,甲方除需承担退还相应的学费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份资产转让协议让钟某感到不满:课程还没上几节,先是课程被停,随后教育机构就没了?那剩余课程怎么办?
随后,钟某将某卓公司、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课程费用。
双方针对本案提交了后台学时记录、转账费用记录等证据。
本案是一件很典型的因教育机构转让而导致消费者被侵权的案件,涉及到的问题可以详细分析。
首先,培训场所、培训机构是否是合同约定的条款,某卓公司的课程转让行为是否属于擅自变更合同?
虽然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但钟某及某卓公司双方就合同基本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应当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收据》和会员卡中的条款双方都应遵守。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确定,培训机构、培训场所是合同约定的条款,某卓的行为构成违约。而培训地点、培训机构的变更让合同难以履行,所以钟某有权解除合同。
那么,如果合同解除,未上课时的培训费是否应该退还给钟某?某卓公司主张赠送课时不予退费合理吗?
本案中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某卓公司的单方面违约,所以钟某要求退还未上课时的培训费是受到法律支持的。而某卓公司虽主张有赠送课程,但其开具给钟某的收据中提及了体验课,应该视为双方对钟某享有的费用和课时的明确约定,某卓公司想要对赠送课时不予退费是不合理的。
解除合同的话,是由某卓公司承担责任还是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从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的约定来看,双方均未有公司合并、股权转让或者债务加入的合意,双方约定被幼儿园接收某卓公司的会员并进行授课,但对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前某卓公司所负担的债权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责任由某卓公司自行承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解除钟某与某卓公司的早教培训合同;某卓公司返还钟某培训费2169.5元。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教培机构应该退费吗?
点击头像,查看更多真实案例解析。
关注并私信,回复“咨询”,获得限时免费法律咨询名额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培训学校转让(刚买完课程教育机构就被转让)】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