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在学校被男生糟蹋(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

 2025-07-30 22:15:01  阅读 395  评论 0

摘要: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性侵” 警方已介入调查看看新闻Knews综合2021-10-13 18:33最近,在江苏扬州市区某职业学校上学的17岁女孩小叶向媒体求助,说她遭到了同班同学小刚的“性侵”,给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可小刚却辩称他们是男女朋友偷尝“禁果”。小叶称:“他犯了强奸罪

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性侵”警方已介入调查

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性侵” 警方已介入调查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1-10-13 18:33

最近,在江苏扬州市区某职业学校上学的17岁女孩小叶向媒体求助,说她遭到了同班同学小刚的“性侵”,给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可小刚却辩称他们是男女朋友偷尝“禁果”。

小叶称:“他犯了强奸罪,他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性侵”警方已介入调查

小叶介绍,事情发生在7月15号下午。由于被同班同学小刚长时间纠缠,在学校补课结束后,她决定找对方交涉,了结彼此间的纠葛。

没想到,两人在小叶的住处交谈时,小刚突然情绪激动起来,继而对她动手动脚。

小叶说:“他把我拖到我租的房子里面一个房间里面,强行和我发生关系,现场有打斗,双方身上都有伤。我就立即报了警。”

小叶母亲告诉记者:“现在我小孩情绪上、身体上都受到很大的伤害,(她说)我觉得我自己活着的意义都没有了,对我伤害太大了。”

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性侵”警方已介入调查

小叶提供的照片显示,事发后,她的住处一片狼藉。小叶还介绍,在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小刚并不否认对她实施了性侵,并表示“那时候是上头了”。为核实情况,记者设法联系上了小刚。电话中,他承认自己的确与小叶发生过性关系,但并不存在强迫。

当事人小刚在电话中表示:“我和这个姑娘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们俩谈了有一年之多,她主动和我发生了关系,她伪造了现场 并且报了警。我不想她谈了,她可能伺机报复。”

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性侵”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从辖区公安部门了解到,他们已介入调查,但具体情况目前不便透露。法律界人士表示,以暴力强迫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很可能涉嫌强奸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小刚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还要以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云根表示:“不管双方是否是关系特别好,朋友关系、情侣关系,只要违背了相对方的意志,强行发生了性关系,都属于强奸,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的强奸罪是属于一种重罪,只要年满14周岁以上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扬州新闻 实习编辑:杨诗劼)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女同学在学校被男生糟蹋(17岁少女自曝遭同学)】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fangfa/1988608.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961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