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2024-11-19 11:33:01  阅读 191  评论 0

摘要: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基本要求 前2门单科要求 后2门单科要求 哲学[01] 325 50 80 经济学[02] 360 60 9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50 60 90 教育学[04] 325 55 85 文学[05](不含美术学[050403]) 350 55 90 历史学[06] 330 55 85 理学[07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基本要求 

前2门单科要求 

南京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后2门单科要求 

哲学[01] 

325 

50 

80 

经济学[02] 

360 

60 

9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50 

60 

90 

教育学[04] 

325 

55 

85 

文学[05](不含美术学[050403]) 

350 

55 

90 

历史学[06] 

330 

55 

85 

理学[07] 

315 

50 

75 

工学[08] 

320 

50 

75 

医学[10] 

320 

50 

75 

管理学[12](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350 

55 

90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总分不低于190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10分,外语不低于55分。 

法律硕士[030180] 

340 

60 

90 

美术学[050403] 

330 

50 

75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照顾的考生及幅度(如果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按最大照顾幅度进行,不累加):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户籍在当地),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3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6分;

(2)目前在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户籍在当地),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3)纳入少数民族计划的考生执行少数民族计划分数线,没有纳入少数民族计划、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可以降低10分,总分可以降低20分;

(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等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且不得在入学后转到非照顾专业就读。

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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