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公布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包括这两所高校在内,今年共有20所高校在江苏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录取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探索。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无论是自主招生还是综合评价录取,都在逐步打破“一考定终身”现象。
A类高校1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综合评价录取标准
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020年面向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序号招生地区院校名单
1多省市中国科学院大学
2多省市北京外国语大学
3多省市南方科技大学
4多省市上海科技大学
5多省市昆山杜克大学
6全国上海纽约大学
7部分地区西交利物浦大学
8部分地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9江苏南京大学
10江苏东南大学
11江苏南京师范大学
12江苏南通大学
13江苏南京工业大学
14江苏南京邮电大学
15江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6江苏南京医科大学
17江苏江苏师范大学
18江苏扬州大学
19江苏南京林业大学
20江苏江苏大学
21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
1、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部分省份实行的综合评价模式,每年有新的高校参与这种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
2、综合评价招生自2015年从浙江开始实施以来,目前已经陆续扩大上海、江苏、山东、广东地区。由于部分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只是针对个别省份,因此具体院校名单还要到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例如江苏省今年将有20所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所高校江苏实行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