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高考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 录取批次 | 填报时间 |
|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B阶段)[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因工作需要也在此阶段填报] |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 |
|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B阶段) |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 |
|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 |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
| 高职(专科)批次 |
| 录取批次 | 征询时间 |
|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 | 7月22日至7月23日 |
|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 | 7月29日至7月30日 |
|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 8月5日 |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规定】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