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作中运用艺术的形式美可以起到强调某种特征的作用,培养对形式的敏感,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把艺术内容和形式完善地综合起来,激发人们在观照过程中的审美联想,从而造成种种特定的审美体验,创造出具有鲜明时代精神和富于形式美的优秀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的形式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物质化的体现,因此形式应该从属于准确而鲜明地表达内容这一要求。但是,形式也因为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味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马克思曾经论述过,人类只有通过审美实践活动,才能培养出“一种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这也就说明,形式美是能够被人们感受到的。这里所说的形式美,是美的一种表现形态,它有着特定的含义,这主要是指美术语言的合规律与合目的性的组合,也就是符合美的规律与符合审美需要目的的作品外部形式结构。在艺术史上,美术家们通过长期的创造实践,探索出了一些相对不变的形式美的法则,这些法则都是事物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在美术形式上的体现,因此具有很大的普遍性,也有着能为人所把握的生理、心理基础。下面就分别列举并结合一些实例作些简要的解释。
变化与统一:在这里,变化也就是多样,所以也称多样与统一。事物本来就是丰富多彩和富有变化的统一整体,在美术作品中,个别形象和形式要素、语言的多样化,可以极大地丰富作品的艺术形象,但是这些变化又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形象或主体的部分,这样才能构成一种有机整体的形式。例如在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中,十二个门徒的姿态和表情均不相同,极富变化,然而画家把他们三人一组地分置于耶稣两边,使处于明亮背景前的耶稣对统一画面发挥统摄作用,室内建筑的透视线又进一步加强了他的中心地位和形式上整体统一的视觉效果。又如《清明上河图》的虹桥一段,画面以客船过桥为中心,桥上下及两岸的各色人物,都为这一情节所吸引,由此而构成多样统一的热闹而紧张的生动场面。雕塑作品中如希腊的《米洛斯的阿芙洛蒂特》,女神的头、胸、腰、胯和腿,都形成自然而微妙的方向变化,而作为整体,这些部分又统一于女神那呈反S形的人体中轴线,从而构成一种富有魅力的优美、高雅的身姿。这些作品都是体现多样统一的形式美的典范作品。对比与和谐:对比就是应用变化原理,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美术形式中的对比因素很多,如大小、曲直、方向、黑白、明暗、色调、疏密、虚实、开合等,都可以形成对比。和谐就是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就是指可比因素存在某种共性,也就是同一性、近似性或调和的配比关系。和对比一样,和谐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例如在林风眠的《静物》中,直立的玻璃水壶和水平的鱼、黑与白、背景上的橙与绿,都存在鲜明的对比,使画面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然而由于黑白在画中起主导作用,画面仍是和谐的。而潘天寿的《水仙》由于花丛方向与造型而使整体形式非常和谐,然而在花丛大小、位置、叶的交插及题字上又稍有变化。因此在美术作品中,对比与和谐,常常是某一方面居于主导的地位。

比例与尺度:美术作品的形式结构和艺术形象中都包含着一种内在的抽象关系,就是比例和尺度。比例中包含着数学的秩序,美的人体具有某种比例,在古代希腊就被发现并作为美的规范。古希腊前期人体比例规范被确定为7个头长,到后期又确定为8个头长。同时,几何学中的黄金分割又被认为是美的比例运用到美术创作中。如希腊雕刻《持矛者》的上下身比例以及古希腊建筑《帕特农神庙》的建筑平面与正立面的长、宽之比,都是接近黄金比的。法国古典主义画家达维特的《萨平妇女》的构图,也是按黄金分割的比例去安排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位置的。这里所说的尺度,并不是度量上常说的尺寸,从美学意义讲,尺度就是标准、规范,其中包含体现事物的本质特征和美的规律的意思。例如建筑设计的原则就是要适应人的生活起居与审美的需要,人体的比例、画面的安排都要有一个适当的标准,就是符合美的规律的尺度。
对称与均衡:对称是指整体的各部分依实际的或假想的对称轴或对称点两侧形成等形、等量的对应关系,它具有稳定与统一的美感。其中完全等量、等形的对称又称为均齐,具有很强的整齐感与秩序感,如贵州的《蜡染头巾》。并不完全等量等形的对称,如马蒂斯的《蓝衣妇女》,是一种带有变化成分的对称,使人感到人物形象既稳重端庄,又自然生动。均衡是从运动规律中升华出来的美的形式法则,轴线或支点两侧形成不等形而等量的重力上的稳定、平衡就是均衡。如王雪涛的《牡丹》,右上方的花与左下方的枝叶就是依中间的重力支点形成均衡的。马蒂斯的《静物》中,右边的盆花与左边的大块衬布构成均衡。均衡的法则使作品形式于稳定中更富于变化,因而显得活泼生动。
节奏与韵律:节奏本来是表示时间上有秩序的连续重现,如音乐和舞蹈的节拍和节奏。在美术中,它指一些形态要素的有条理的反复、交替或排列,使人在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连续性,就会产生节奏感。如法国的《巴黎圣母院》正立面的那些直线、柱廊、拱券乃至光影等,都形成了富有变化的节奏。韵律的原意也是指声韵上的律动。在美术中,韵律是指动势或气韵的有秩序的反复,其中包含着近似因素或对比因素的交替、重复,在和谐、统一中包含着更富变化的反复。如葛饰北斋《神奈川冲浪》中的波状线与曲线所构成的冲浪形象,就充满强烈的韵律感。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是西方古典油画中富于韵律感的典范名作,我们的视线可以从位于前景的衣着华丽的教皇开始,他右臂下垂的长袖连到最下方的小天使,他们仰首注视的姿态又把我们的视线引向位于明亮背景前的圣母,他的披巾和长袍构成优美的反S形,飘起的下襟连到圣女身上,最后又达到背后绿色的帷幔。在所有这些和谐的曲线中,蕴藏着极为复杂而完美的韵律美。
如何欣赏美术作品?
美术鉴赏的程序一般分为叙述、形式分析、解释、评价四个步骤。具体内容包括:
1叙述(description)
陈述画面上可以直接看到的东西,暂不顾其含义和价值判断。这里又有两种差别,即对写实作品,应指明画中画了哪些东西。如人物、动物等;而对抽象作品,则应指出主要的形状、色彩与方向等。
即作品给了你什么感觉?
2、形式分析(formal analysis)
指探讨一件作品的造形关系,包括各种形状间的相互依存及作用方式,色调的处理,空间的营造,构成原理的运用等。
即作者如何使你产生这样的感觉?
3、解释(interperetation)
推测美术作品的含义,或者说探讨美术家通过作品所想表达的观念。
即作者想表达什么?
4、评价(jndgement)
即在一种范围内进行比较,以判断这一作品的优劣。这种比较应尽可能在相当广的范围内进行,不能仅局限于某一流派或时潮。再就是要充分注意形式与所表达内容是否有协调性和统一感。
即你喜欢这件作品吗?
这一欣赏程序是由感受到理性的逐渐上升,因此,这种程序应该说是合理的。
美术作品注重形式美的原因如下:
第一,广义地说,它是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狭义地说,它是大量具体美的形式提炼、概括出来那种抽象形式所具有的美。它是相对独立的外部形式诸因素的美,即点线面、色彩、空间、构图、质材等形式因素的组合构成的美术作品的形式之美。
第二,内容与形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形式受内容支配,但反过来又影响内容的表现。一切美的内容必须由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定的形式美也不能脱离内容而存在。就是抽象的形式美,也要通过人的生理机能引起人的情感活动。美术作品的美应是形式与内容有机统一,并随时代的变化而发展。
第三,我们知道,艺术是以审美为特征而发挥其功能的,作为造型艺术,它所表现的线条、形体、色彩、材质等,在时间、空间上的搭配、排列、组合,怎样才是美的,同样有着共同的特点和规律,因为都是表现在形式上,所以称作“形式美”。
所以,艺术作品要注重形式美。
谢谢,希望您能够采纳!
摘要:形式美是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所积累的美感经验与艺术表现形式。它一直是西方美学与艺术哲学中极其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纷争的话题。在艺术领域中,形式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无论是在艺术创作,还是在艺术鉴赏与审美活动中,形式美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既是一种审美体验与审美思维, 也是指导人们创造美感的式规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有规律的。美是一种事物, 美是一种现象, 美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关键词:形式美 艺术 生活 美
一、 合院居民的形式美
(一)合院居民的缘起
中华大地的远古先民,从野居的自然界中,逐渐开辟出一个适宜自己居住的生存环境。考古证实,我国在人类进化的各个阶段都没有缺失,可以建立较为完整的进化序列。合院民居在传统文化中,具有自发生成和延续性发展的特点。
合院民居以“间”为基础构成单位,由“间”组成单体建筑,由单体建筑组成庭院,再由每组庭院为单元,组成各种形式的建筑组群。合院向心方正、中轴对称的形式,前后、左右延展的平面性,小至间,大至城镇,数以千计的建筑群落,不是注重单体建筑的高大,而是注重建筑整体的恢弘气势。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可能和特点,一开始就不是以单一的独立个别建筑物为目标,而是以空间规模的巨大、平面铺开、相互连接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
(二)合院民居的形式
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宇宙观和宗法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成就了合院建筑的独特形式。形式受制于内容,靠表现内容而存在;内容依存于形式,靠形式来展现。一定的内容总是要求与它相适应的形式来表现。“形式是内在含义的外现。形式的和谐,必须完全依赖于人类心灵有目的反响。”
中国以汉文化为中心的社会基础,使合院成为百姓的主要住屋形态。在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上,百姓依据各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情况的不同,以创造性的自由,呈现着合院更多的形象或形式,使院落文化丰富多彩,其中以北京四合院和客家围屋,为合院民居形式面貌的典型代表。
二、 形式美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众所周知,居室室内设计首先是一种空间造型艺术活动,这就要求室内设计师具有较高的艺术思维能力和造型设计能力,要能够通过居室室内设计工作为业主的居家生活带来美的享受。也就是说,在室内计过程中,室内设计师应该是美的创造者。那么,到底什么是美?什么是形式美的原则?当我们从理性上认识且掌握了这些美学规律与法则之后,我们就能驾驭它们,从被动的美的欣赏者、接受者,一跃而成为美的创造者。
室内设计是研究室内环境并创造室内环境的学科。其目的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的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形式美法则是从人类社会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适合并存在且贯穿于室内设计的全过程。
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
“形式美”做为造型因素的大概念 ,它包含了美的各种形式规律。掌握了“形式美”的基本理论、规律。可为艺术创作提供丰富的思维技巧及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形式美”是指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它包括“外形式”(材料的线、形、色、光、声、质等外形因素 )和“内形式”(运用这些因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 ,以完美表现内容和结构 )。事物的外形因素及其组合关系 ,被人通过感官感知 ,给人以美感 ,引起人的想象和一定感情活动时 ,这种形式美就成为人的审美对象。人在长期社会劳动实践和审美实践中 ,按美的规律塑造事物的外型 ,逐步发现了一些“美”的形式规律 ,如多样统一 ,整齐一律、平衡、对比、对称、比例、节奏、主宾、参差、和谐等。“构成设计”做为艺术设计专业的必修学科 ,在学习中 ,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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