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0年)

 2024-10-26 08:25:01  阅读 699  评论 0

摘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省内招生代码1351、1487(3+2专本连读)。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0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按招生计划数的1:

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九条 江苏省高考录取需执行以下规定:

(1)必测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志愿的要求。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确定。普通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同等级(投档成绩相同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权重相同)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

第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医药类6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依据苏价费【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1200元/年。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学校咨询*:400-799-9556,传真: 0517-87088029。招生网站:http://zs.jsfp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招生办。

附 则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个高职院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学校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医药类6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依据苏价费【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学校咨询电话:400-799-9556,传真: 0517-87088029。招生网站:/。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招生。

附  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要求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要求如下: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组织,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2022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年 江苏 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有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

二、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是国内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食品科学为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17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进入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单位的行列。 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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