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多久?

 2024-12-08 20:54:02  阅读 931  评论 0

摘要: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如下:一般而言,病例可以保存“三十年”。具体的说: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十五年。而且病例保管不能随意涂改、销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

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如下:

一般而言,病例可以保存“三十年”。具体的说: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十五年。

而且病例保管不能随意涂改、销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多久?

病例的规定: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是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材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别的病历材料。

患者按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是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该提供复印或是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是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是复制病历材料时,应该有病患到场。

以上内容参考:黑龙江蒙古族自治县法院网-住院病历的保存年限有多久

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历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他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家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具发票。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多久?】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489513.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31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