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49)

 2024-12-09 04:57:02  阅读 223  评论 0

摘要:1.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纪律检查委员会2.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A.贪污罪B.介绍贿赂罪C.玩忽职守罪D.泄露国家机密罪3.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应当( )。A.移送毗邻

1.

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49)

C.公安机关

D.纪律检查委员会

2.

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

A.贪污罪

B.介绍贿赂罪

C.玩忽职守罪

D.泄露国家机密罪

3.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应当( )。

A.移送毗邻地区的法院

B.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宣布延期再审

D.判决驳回起诉

4.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区长辞职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5.

小王是某县教育局的一位公务员,因为某种原因被辞退,他在得知处理决定后三十日内可以向( )申请复核。

A.县人民政府

B.县教育局

C.市教育局

D.市人民政府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

解析: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此可知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据此,答案为B。

2.

答案:

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泄露国家机密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泄露国家机密罪在主观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故正确答案为C、D。

3.

答案:

解析: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正确答案为B。

4.

答案: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因此,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全国性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可见A项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B项中被告为县教育局,并非县人民政府,因此B项案件由县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故D项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 C。

5.

答案: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小王原为县教育局公务员,因此需要向县教育局申请复核,故正确答案为B。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49)】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494360.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473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