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办与湖北省发改委的级别同为正厅级。湖北省发改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而省三峡办9(于1993年成立)是省政府的直属机构(不是部门)。二者的职能完全不同,省发改委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管部门,通常是常务副省长分管,担负着全省发展和改革综合协调的重要职能。省三峡办是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省长是该委员会主任,省各有关部门是该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省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坝区、做好外省市对口支援的争取和受援工作、借助三峡机遇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并做好协调工程建设中的有关工作等。由于省三峡办是在省发改委原三峡工程建设论证小组基础上成立的(原本是一个单位),除工作、人事等,其财务、机关、党团工会建等仍由省发改负责,主要负责人也大都是由省发改委副主任兼任(正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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