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怎么填?

 2024-12-10 11:24:01  阅读 538  评论 0

摘要: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在日常填写家庭成员表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在日常填写家庭成员表格时,通常只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填写说明

家庭成员怎么填?

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居住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如“重庆市荣昌自治县中和街道居民”。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后加括号注明。

家庭成员情况填写,你的亲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如果没有单位可以填写某省某市某县某村村民。如果有单位请实际填写即可。职务就是填写对应的领导职务即可。

例如:

姓名:XXX父子,工作单位个体工商户,职务无

姓名:XXX母子,工作单位个体工商户,职务无

姓名:XXX兄妹,学生,职务无

填写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

(2)、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如:老婆、丈母娘等,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如兄弟、阿姨等。

(3)、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字。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不必填写“群众”二字。

(4)、已离退休的,不能只填写“离休”或“退休”二字,而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

(5)、父母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主要成员已去世的,也应填写,并注明生前的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及去世的年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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