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的好处是可以双向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劳动选项,用工单位也是如此,用工的流动性大。坏处是,一旦丧失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如下:
1、概念不同
社会化用工这个名词也算是我们国企的又一大发明,是指从社会招聘的签订工作合同,有明确工作年限的劳动力。社会化用工是一个比较概念,主要针对现有的用人体制而言的,如用工招聘途径单一人员难以自由流动等弊端提出的,它强调用人的灵活性。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2、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工的流动性更大,所获得的用工保障也不如劳动合同工,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雇合同工,不需要任何手续和理由。
而社会化用工由于有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在解雇和待遇上会优于合同工,解雇他们需要完善的手续和适当的善后事宜,在待遇上也比临时工要好一些。此外,他们可能还有单位为他们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其他福利。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社会化用工是什么?与合同工有什么区别?】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