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局和劳动仲裁院的区别

 2024-12-11 00:03:01  阅读 130  评论 0

摘要:受案形式的区别。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人事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节和仲裁的活动。所以主要体现在受案形式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属于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受案形式的区别。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人事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节和仲裁的活动。所以主要体现在受案形式的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属于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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