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6)

 2024-12-11 19:09:01  阅读 280  评论 0

摘要:1.>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下面各项不属于伪证罪的是( )。A.案发时王某并不在现场,但是为了报复李某,他声称看到了李某

1.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下面各项不属于伪证罪的是( )。

A.案发时王某并不在现场,但是为了报复李某,他声称看到了李某作案

B.张某作为案件的翻译人,故意将有关证据进行错误翻译,以陷害王某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6)

C.李某在庭审记录时,为了减轻王某的罪责,故意将王某的供述进行删改

D.王某慌称不是自己自愿杀人的,而是李某逼着自己杀害被害人的

2.

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B.罚款应当由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询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4.

>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A.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B.当事人的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母亲,法院法医鉴定员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5.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

解析: >伪证罪有着特定的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选项A、B、C均为伪证罪之主体,也符合伪证罪的定义,但是D选项中,王某为犯罪人,不属于伪证罪之主体,因此,不符合伪证罪的定义,所以选择D选项。

2.

答案: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本题选C。

3.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即看得见的正义,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国实施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的原则,为了加强对罚款活动的监督,故本题选择B选项。

4.

答案:

解析: >回避制度的关键信息为“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A项中当事人的同学只是住在法院隔壁,并不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定义条件;B项中的哥哥、C项中的母亲以及D项中的父亲都参与了刑事案件,且与当事人有着亲属关系,需要回避。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5.

答案:

解析:

重新修订的《刑诉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室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尊重和保护人权”属于新增内容,BCD选项中的规定,均在修订前的刑诉法中有体现。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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