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不温不火。
县级融媒体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既不是行政管理单位,也不是像企业那样的经营单位。从目前已经建成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已经公布的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可知,县级融媒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
一般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既具有事业单位的宣传和服务属性,又具有企业单位的服务和经营属性。如浙江省的长兴县融媒体中心,既是一个事业单位,承担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同时又是一个媒体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展媒资经营活动。

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中心”,即是指在一个县域范围内,只能有一个,而不能有多个,不能搞多中心。在一个区县以内,一切与媒体相关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原则上只由这个中心去操作和执行,而不是再由第二家媒体单位或媒体中心去单独操作或执行。
当然,上一级媒体到区县采访除外。从多年来的媒体实践看,上级媒体即便是到区县采访,一般情况下,也是需要县级融媒体中心进行配合的。
一个区县只有一个媒体中心,其实质就是把一个区县以内原本分散的媒体集中起来,把原本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源和各种社会资源整合到一起,壮大实力,实行统一策、采、编、发,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宣传口径,统一经营活动,统一开展互动和反馈等工作,从而提高媒体资源的利用率和宣传、经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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