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钢股份提供有竞争力的研究条件及薪酬福利待遇,综合年收入(人民币,税前)最高22.2万元;博士后在站科技成果可参加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评比,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站博士后,按照公司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2.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按现行山东省人才政策,在站期间可享受山东省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在站时间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按现行济南市人才政策,可申领济南市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总额不超过7.2万元,分两次拨付,每次3.6万元。 3.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按现行山东省人才政策,出站后留鲁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享受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现行济南市人才政策,出站后留济工作,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10万元留济补贴;在济创办企业的,给予20万元留济补贴。 4.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山东省、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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