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省公安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法律依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省公安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新标准薪酬待遇发放办法》执行。西宁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务辅警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留置看护辅警薪酬待遇发放办法》执行,突出向留置看护岗位倾斜的导向,由基本工资、工作补贴、其他保障三部分构成。
由监察机关发放补助。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5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试用期合格后,留置看护队员按照基本工资待遇2500元/月,其他津补贴福利待遇参照县公安机关特巡警队员标准发放,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发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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