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二实验小学什么时候讲

 2024-12-18 08:36:01  阅读 195  评论 0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兴化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兴化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兴化市第二实验小学2022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01施教区范围 水关社区、迎丰社区、新城村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兴化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兴化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兴化市第二实验小学2022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1

施教区范围

兴化市第二实验小学什么时候讲

     水关社区、迎丰社区、新城村(新城、南贺)、城北村的关门、新义社区水乡大桥西侧楚水路以北部分。

02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户籍及其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在学校施教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03

施教区确认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2.有效房产的认定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是认定房产是否有效的唯一依据。初审登记时,学生监护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如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如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申请就近入学的,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①父母、学生的户口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

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无住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或者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父亲为独生子可以祖父母的房产入学,母亲为独生女可以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

    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1)招生登记前未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仅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监护人购买的未交付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2)房产与他人共有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与房屋产权人、户口簿户主非直系关系的,此房产、户籍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4)房产性质为纯商业用房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车库等附属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交易后,不作为入学依据。

   (6)房产买卖,仅提供中介合同或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以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作为入学依据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产地址一致。

    4.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不一致的。

   

(1)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在初审登记前办好户口迁移手续后,依照房产地址优先就近入学。

   (2)城区拆迁户未定居,现过渡居住的(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其子女入学按原居住地、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拆迁户已落实居住地的,按现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入学。拆迁过程中货币安置的,如在城区有房产,按房产地址就近入学;如在城区无房产,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3)在城区购房的非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户口未迁入城区的,视施教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由施教区内学校负责初审登记,如学校学位紧缺,可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同一房产原则上6年内只安排一个小学入学学位,3年内只安排一个初中入学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可以入学)。

04

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今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家长通过手机下载“泰州通”APP,进入其操作界面,搜索“阳光招生”进入报名主页,进行网上报名(每部手机只可为1名学生报名)。7月21日—24日网上填报,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

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

    

 注意:结合往年网上申报情况,为提高网报成功率,凭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家长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按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家庭可以按时到我校报名。

注:

1.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入学相关的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涉及户籍、房产的相关材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3.复核公示

  

(1)信息核对(7月31日-8月1日)

    学校对本施教区学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身份证号、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完成《2022年公办学校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资格审核和实地走访(8月2日—8月6日)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联合公安、不动产中心、社区等部门对学校留存的新生入学档案中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学生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走访。对涉嫌伪造、使用虚假证件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公示时间(8月7日— 8月9日)

    经复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向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2022年兴化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并于8月10日前,将施教区内新生招录结果报教育科备案。

    4.补报名安排

  (1)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请于8月16日到我校行政楼2楼会议室报名登记,8月17日学校审核。

  (2)补录取名单公示:8月19日-21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2022年兴化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报到注册

    学校于8月31日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招生咨询

1.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1、3852890097(宗老师)

2.咨询时间:

7月20日—7月30日、8月12日—8月16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

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见“兴化教育”公众号。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兴化市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处理。

友情提醒

    1.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动人口,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于8月4日—8月5日到新生中心小学登记点报名登记。(具体要求详见“兴化教育”公众号公布的《兴化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泰州通”APP网上报名,一部手机只可为一名学生报名,如再为第二位学生报名时,就视为第一位学生报名信息改变,即只有第二位报名成功。

相关链接

1.兴化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兴化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兴化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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