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25)

 2024-12-22 12:36:01  阅读 299  评论 0

摘要:1.甲、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但是只登记了甲的名字,后来甲私自将房屋赠送给不知情的表妹丙,并且和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据此,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是无偿赠与行为 B.丙不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

1.

甲、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但是只登记了甲的名字,后来甲私自将房屋赠送给不知情的表妹丙,并且和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据此,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是无偿赠与行为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25)

B.丙不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C.我国法律规定,善意取得只能针对动产,不动产不能善意取得

D.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丙是善意取得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第 13 条规定,公务员享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属于( )。

A.义务性规则

B.授权性规则

C.禁止性规则

D.权义复合规则

3.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

A.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B.自觉履行劳动者义务

C.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

D.增强劳动者权利意识

4.

Jack,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到中国旅游,6月3日,施某在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图中,因琐事而与领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

关于本案是否可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且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而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领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了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5.

2000年,张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圆及一张棉布,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建林1938年7月1日”。王建林为王天民的爷爷,在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解放后王天民被宣布为中农。这500块银圆( )。

A.应归张明所有,作为发现人,他可按先占原则取得银圆所有权

B.应归王天民所有

C.应由张明与王天民平分

D.属于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必须要满足以下要件:

(1)处分财产的人是无权处分人; (2)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客观的不知情;(3)第三人必须出了合理价格;(4)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登记。本题题干所述不满足善意取得第三个要件,丙没有出价,赠与行为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因此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排除A、D两项,B选项正确。C选项的错误在于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2.

答案:

解析:

法律规则从其内容上可以将其划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授权性规则可以分为职权性规则和权利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兼具权利和义务两重性的规则,就是权义复合规则。权义复合规则的主要特点在一方面主体按规则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方面为或不为这种行为也是该主体无可或推脱的义务。公务员有权对机关工作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也有义务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故正确答案为D。

3.

答案:

解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法》的基本要求,而且是劳动关系稳定续存和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双方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故本题选A

4.

答案:

解析:

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选B。在我国航空器内,无论飞行在何地,均适用我国刑法。因此选择D。

5.

答案:

解析:

《民通意见》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挖掘、发现的埋葬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500块银元是王建林的所有物,虽然他本人去世了,但他的孙子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银元。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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