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12-25 23:12:01  阅读 119  评论 0

摘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海曙区编委办、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海曙区编委办、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接待联络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户籍(户籍以2012年4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应届生要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生源);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4月8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市灵桥路229号)320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持原籍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报名之前下载并填写《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接受资格审查;

(6)其他报名相关材料。

4.各职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6倍的,取消招聘指标。

(二)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4月12日--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405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4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对 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4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对象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 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 1:1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 〔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 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www.nbhsrs.gov.cn)和海曙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ishu.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7295459;监督电话:87192397。

附件: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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