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最新规定

 2024-12-26 00:42:01  阅读 923  评论 0

摘要:最新公务员政审直系亲属规定1.如果父母有反对国家政策,或者是有过犯罪记录及品质不端的行为,例如流氓、偷窃等行为被记录在案,都是会对考生政审有影响的。2.考生父母如果有在境外、国外正从事着危害国家,不利于国家发展的活动,并且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也会影响考生的政审

最新公务员政审直系亲属规定

1.如果父母有反对国家政策,或者是有过犯罪记录及品质不端的行为,例如流氓、偷窃等行为被记录在案,都是会对考生政审有影响的。

2.考生父母如果有在境外、国外正从事着危害国家,不利于国家发展的活动,并且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也会影响考生的政审结果。

公务员政审最新规定

3.如果父母中有正在服刑或者已经被判处死刑的,政审也一定不会通过。

此外,公务员政审的新情况如下:

1.政审对象不得存在酒驾、肇事逃逸、老赖等记录;

2.政审对象不得身处刑事案件的受理中,其中包含案件审查期、审批等过程;

3.政审对象不得存在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等记录;

4.考生在大学期间,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行为,或在考试中作弊等行为。

2022公务员政审查哪些亲属

2022年公务员政审的亲属包括三代,主要是报考人直系三代以内,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子,大伯大娘以及姑姑姑父等人。一般审查两代以内近亲(目前政审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即爷爷辈的不需要了,两代近亲具体有父母、兄弟姐们、配偶等)。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您好,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

1、政审证明的标题:“关于XXXX政审的材料”。

2、政审证明内容:①你的个人资料: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等等个人基本情况 ②个人道德素质。

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兄弟姐二、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三、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四、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五、父母亲、配偶、兄弟姐妹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六、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1、人事档案的存放地、所在地派出所可发函2、准考证号码、各科分数3、考察组成员: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X4、公务员管理股股长XXX(电话)5、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XXX(电话)

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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