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部颁布了第24号令。大家知道这24 号令是什么吗下文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教育部第24号令的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4号令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教育部第24号令]教育部43号文件](/upload/img5/170911.png)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第七条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工作。
第十条 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 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队伍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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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学校现有21个教学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2222人,全日制本科生23330人,硕士生5899人,博士生137人,各类留学生1600多人,函授、业余等学员近14000人。建校8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30多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办学历史悠久 学校创办于1932年,原名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曾六次更名,八次迁址,四度调整。1936年与 广西大学 合并;1941年,重建广西师范专科学校,1942年更名为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升格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开始独立举办本科教育,1946年迁址南宁并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1950年迁回桂林,再次与 广西大学 合并;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 广西大学 奉命撤销,在原 广西大学 文教学院、理学院的基础上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在8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人才。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并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文化底蕴深厚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王城校区是广西历史上最早的文教中心,文脉延续和传承了1000多年。南朝时期,著名文学家颜延之就在独秀峰下开辟了“读书岩”,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首次在此交汇;唐代,桂管观察使李昌巙在此创办了广西第一所公学——桂州学;宋代,曾在此建铁牛寺(元代改称大圆寺);明代,成为靖江王府,王城由此得名;清代,成为广西举行乡试的贡院;1921年,孙中山策划北伐,设大本营于此;新中国成立前广西第二师范学校、国立桂林师范学院相继在此办学;1954年成为广西师范学院所在地。学校充分保护和利用王城的文化资源,使诸如独秀峰上的摩崖石刻等文物,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安然无恙,王城成为目前保护最完好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建校以来,杨东莼、李四光、胡适、陈寅恪、薛暮桥、陈望道、欧阳予倩、谭丕模、陈翰笙、陈岱孙、千家驹、陶大镛、林砺儒、曾作忠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荟萃学校,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他们为学校积累了丰厚的精神文化财富,谱写了桂林文化城的历史篇章。这些财富的孕育和积淀,铸就了学校发扬人文社会学科优势、服务广西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学校因此而成为“人文强桂”的台柱。
办学条件完善 学校三个校区功能布局合理,条件优良。王城校区位于桂林市中心,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也是历史、美术、旅游等专业的教学基地。育才校区位于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目前是学校的主校区。雁山校区位于桂林市教育园区,正逐步建设为现代化校园。学校建筑面积101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9亿元;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42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全校图书馆舍总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31456万册,中外文期刊5573种,电子图书2824113GB,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有球类馆、武术体操馆、塑胶田径场等各类现代体育设施,总面积10多万平方米。学校是CERNET华南地区网桂林主节点依托单位。
学校是广西实施“人文强桂”建设工程主体单位和广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21世纪园丁工程”的技术支撑单位;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研究基地、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高校政工干部培训中心、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研究基地、国务院侨办广西华文教育基地、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等国家或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机构。国家文科基地在终期验收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是全国唯一被评为优秀的地方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文科基地。
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是广西具有博士授予权的6所高校之一,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有35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师资素质优良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3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805人,占524%,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1229人,占801%。教师中有国家引进海外人才“”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广西八桂学者7人,广西特聘专家3人,广西优秀专家14人,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3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4人,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2人,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和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42人,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人选3人。
教改成效显著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巩固,教改成果显著。近年来获得24项国家级和200多项自治区级建设项目,其中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所获国家级标志性成果在西部地区同类院校和广西高校中名列前茅;获得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现有7个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11各自治区优质专业,27门自治区精品课程,8个自治区教学团队,19个校级教学团队,1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完成了首次开展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深化了本科教育内涵建设。教学成果《以“质量工程”为抓手,推进西部地区高师本科教育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获得2009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教师在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中获得27项奖励,并实现了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零的突破。
科研成绩斐然 进入“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863计划课题、973前期研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2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经费总计282亿元;获得各类科研成果5058项,其中各类著作208部、SCI等三大索引收录论文585篇。获广西科技进步奖10项,其中一等奖2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46项,其中一等奖6项。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目前,学校现有59个厅局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其中包括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广西重点实验室,5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广西人才小高地,有1个广西人才小高地共建载体,8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
校园文化繁荣 学校校园文化传承我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弘扬“独秀精神”和“乐群文化”,以校园文化艺术节和校园学术科技节为龙头,以“一院一节一特色”活动和社团特色活动为依托,连续举办15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创业计划竞赛,打造了以独秀大讲坛、独秀嘉人女生节为代表的“独秀”校园文化品牌集群;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及师范教育资源,搭建公益志愿思想引领平台,打造万众爱心学校、“小黑板计划”、“小蚂蚁”行动等小系列“乐群”志愿公益品牌集群,我校志愿公益组织服务覆盖面已达广西68个县,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社会影响广泛。学校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三等奖2次,学校的社会实践工作也连续多年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等部委的联合表彰,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全区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单位,学校团委是全国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及团中央学校部定点联系单位,并荣获全国“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万众爱心学校曾荣获全国“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学校被授予全国首届“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学校红十字会曾荣获“全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是广西高校系统中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学校成立了广西高校第一家,全国第六所高校大学生廉洁社团——漓江廉洁文化社,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漓江廉洁文化社等多个社团曾荣获全国、全区“优秀社团称号”。
出版社成绩卓著学校出版社2009年6月完成改制,成为广西出版界首家集团,也是我国第一家地方大学出版社集团。截至2010年底,学校出版社总资产达415亿元,净资产达252亿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304亿元,且呈逐年递增态势。新闻出版总署于2010年7月发布的《2009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表明,我校出版社在我国图书出版单位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中排名第6位,在大学图书出版社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中排名第2位。
国际交流广泛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推进办学国际化进程。截止目前,先后与4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约200多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积极推进师生互派、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开展学分互认、学位联授校际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留学生规模不断拓展,近10年来共接收了来自60多个国家的长短期留学生15,000余名。学校目前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广西政府“东盟奖学金”留学生接收单位,同时也是广西唯一荣获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学校与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印尼玛琅国立大学和越南河内大学合作共建了3所孔子学院。每年选派优秀师生到海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和开展汉语教学实习,同时接收世界各地师生来校开展各类培训及语言文化交流活动。学校十分重视东盟教育研究,成立了“东盟教育研究中心”、“越南研究中心”和“印尼文化中心”,定期召开东盟教育研讨会,出版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2010年建成的"越南学校学校纪念馆"成为了中越人民缅怀历史、传承友谊的良好平台,不断扩大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育人质量较高"十二五"以来,学校不断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路子;本科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保持在70%以上,其中2010届达到7107%;本科生共有4619人次在自治区级(含)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其中全国性奖励526项,取得国家专利39项;
330项优秀大学生科研项目获得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其中60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22个班级被评为自治区先进班集体(标兵),85人次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2999人次获各类奖学金;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其中2011年达到92%,在区内高校排名前列;研究生共有400人次在自治区级(含)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其中国家级奖励37项;研究生参加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共286项并取得了11项国家专利;
5、个班级被评为自治区先进班集体(标兵),21人次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0%左右,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治区"双盲"评审优秀论文总数连续7年位居全区第一,优秀率连续6年位居全区第一。
社会声誉良好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绿色大学”等称号。学校教务处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学校高教研究室连续3次获“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科研处被评为“全国高校科技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先进集体”“全国高校科技管理先进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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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辽宁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个人比较推荐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2个CTTI来源智库。
合作交流
学校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精心打造的孔子学院品牌跨越亚、欧、非三大洲,国际化办学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辽宁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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