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2025-03-16 16:09:01  阅读 355  评论 0

摘要: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1、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为: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参保缴费满1 年不足5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满5年的每月发放1000元;领取期限均为不超过6个月。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2、贵阳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每月领取标准1611元。

核定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贵阳失业金领取的期限为多久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5个月;

以后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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