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自2023年6月起,哈尔滨市主城6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2元提高到1674元。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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