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一
2022年07月25日10时30分许,孙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淮滨县楚相大道弘昌气站北侧与卢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至卢刚受伤、车辆受损。
分析:驾驶员孙某正确使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未造成人员受伤。驾驶员卢刚未佩戴安全头盔。至卢某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案例二
2022年06月27日21时25分许,谢某驾驶皖K*****小型普通客车,沿淮滨县楚相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左转弯时,撞到由南向北王某某驾驶的豫S*****小型普通客车,致王某某、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分析:机动车驾驶员王某某和乘坐人徐某因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
“安全头盔”和“安全带”都是大家在日常出行时容易被忽视的“细节”,但是细节关乎生命,通过身边的实际案例的对比可以明显看出头盔戴与不戴的区别。
安全是自己的,不要等到血淋淋的事故摆在面前,才后悔头盔没有戴。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为了自己和他安全,驾车时请正确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
内容来源:淮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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