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横沟市镇水管站原站长李正奇虚报套取并私分青苗补偿款问题
2015年下半年,李正奇在负责人民大闸除险加固工程青苗补偿款发放事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报套取并私分青苗补偿款共计17000元,其中李正奇分得6000元。李正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2
南口镇永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志强违规收取居民房屋转让费等问题
2010年10月至2018年6月,吴志强在担任永新社区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期间,该社区违规收取居民房屋转让费2000元,用于社区开支。吴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横沟市镇泥港子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彭菊娥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2012年10月至2018年10月,彭菊娥在负责泥港子村计划生育工作期间,因工作履职不力,将该村计划生育奖补对象陈某某奖补账号上报错误,致使陈某某奖补资金被他人冒领长达六年,金额共计6720元,造成不良影响。彭菊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某被冒领资金已全部追回。
04
东升镇原鸭堰桥村党支部书记陈友文虚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2014年,陈友文在担任东升镇原鸭堰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以15名村民的名义,虚增面积308.5亩,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共计29739.4元,并将其中1731.4元发放给上述15人,剩余28008元以承包款的名义上村级财务账,用于村级开支。陈友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虚报套取并私分补偿款;有的违规收取居民房屋转让费;有的工作履职不力致使奖补资金被他人冒领;有的虚报套取国家补贴款。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秉公用权。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报要求
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大查处力度,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来源:清风石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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