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由福建省产权交易网发布,项目方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1月10日 , 注册资金 10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福建,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照明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推广、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照明工程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灯具、五金产品、电力照明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226.85 万元 , 拟转让比例:5%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6月01日 至 2022年06月29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福建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054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55 个, 完成金额 232.3 亿元 , 完成率 43%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股东福建大旭光电有限公司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7、保证金交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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