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离职要写离职信么(劳动合同到期了)

 2025-08-10 00:24:01  阅读 79  评论 0

摘要:有网友问我: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还要你写辞职书,你写还是不写?这种招数都是单位欺负你不懂劳动法采用的!所以当然不要写了,写了你啥都得不到,只能灰溜溜地离职了!下次大家再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找身边的HR朋友或者懂法律的朋友问问清楚再行动。下面,就这个话题,我个人

有网友问我: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还要你写辞职书,你写还是不写?

这种招数都是单位欺负你不懂劳动法采用的!所以当然不要写了,写了你啥都得不到,只能灰溜溜地离职了!

下次大家再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找身边的HR朋友或者懂法律的朋友问问清楚再行动。

下面,就这个话题,我个人说几点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补偿员工!

劳动合同到期后,看似可以“一拍两散”了,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是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照样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以上两种情况来看,企业不想和你续签合同,都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二、如果员工写了辞职信,则公司不需要再承担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显然从劳动法规定来看,员工主动写了辞职信,就意味着自己申请辞职,即要求不续签,企业自然是回避了经济补偿的问题。

除非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提出降低薪资标准重新签劳动合同,你是有权利不进行续签,而且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

基于这样的规定,你不写辞职信,压力就在公司这边了,要么给你经济补偿再不续签,要么继续和你续签。

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合同解除后,你也无法向社保部门申请失业金;但如果是公司提出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失业后还可以领取失业金。这方面又是一项损失。

所以说,公司让你写辞职信的做法确实很卑劣,最好一点经济利益都不给让你走人。

三、作为员工来说,你必须学习一些必要的劳动法知识,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身权益

这些年来,总有许多网友来找我咨询劳动法相关的问题,我发现求助者的身上都有共同的特点:

第一,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是掉进坑里意识到吃亏了才会来寻求帮助,此前一点防备心理都没有。

比如有些员工入职签定的劳动合同,根本就没有拿到过,掌握不了证据;又比如员工离职时,单位让自己签的一些字,没有看清楚搞明白就签下去了,变成了自己真实意图的表达。这时候想再拿回自己的利益,就非常困难。

第二,对学习非常懒惰,实际上劳动法的条款在网络上都可以寻找到,自己不愿意去查询,只知道出了问题去求助专业人士。

有时候也并非专业人士不愿意帮助,确实对于思维懒惰的人你很难持续“扶持”他。

第三,出了问题也不想闹大,实在没办法就自认倒霉。

就是基于这样的心理,很多企业才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欺负劳动者!有时候该去劳动仲裁的就仲裁,该申请法律援助的也就申请援助。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合同到期离职要写离职信么(劳动合同到期了)】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4521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144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