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后,拥有丰厚资产的霍英东霍英东已不需要再去冒性命危险去赚钱了。他谋划着做什么生意,投资什么项目才能赚更多的钱。1950年前后,香港涌入大量资金,人口急增,地产行业的兴起和繁荣也就在所必然。霍英东审时度势,决定把自己的资金全部押在地产上,大干一场。霍英东当时的决定,遭到一些亲朋好友的反对,因为香港的地产市场一直由英资财团垄断,华人很难涉及。但是霍英东一意孤行,他坚信自己能在香港地产市场闯出一条新路。
1953年,霍英东创立了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是霍英东与夫人吕燕妮。注册资金是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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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虽然想在地产行业大展身手,但当时,除了货运生意他较为在行外,其它生意,他可是门外汉,所知甚少。不会开银行账号,喜欢把所有资金放在家中,或者买金条塞在墙头缝里。第一次买楼宇时,拿着一大袋现金,向利铭泽购入利家的使馆大厦。利铭泽见霍英东拿着一大袋现金甚是惊讶,其后好心地教霍英东在银行开户,并向汇丰银行介绍,让霍英东顺利拿到150万元贷款。
继霍兴业堂之后,霍英东又成立了一间立信置业公司,专门建造和买卖楼宇。霍英东的第二个大动作就是1953年底购下九龙油麻地榕树头公众四方街至东莞街的一块地盘。这幅地皮有10万余英尺,属香港首屈一指的犹太籍富豪嘉道理所有。嘉道理家族经营山顶缆车和中华电力公司,财力雄厚,是香港的犹太人“第一家族”。
当时,霍英东在地产界只是初出茅庐,与那些大商家并不相识。两家公司之间只是通过书信往来,并各派一名律师办理买卖手续。当时的地价很便宜,只是20多元一英尺,花几十万买下四方街地皮,霍英东是想在那里建楼,但建成后,他不想用来收租,而是想向市民出售。因为在出租使馆大厦时,他算过一笔数,扣除利息以及各项开销,至少七八年之后才能翻本,并不划算。
把楼宇出租是当时香港地产行业最盛行的方法。20世纪50年代之前,楼宇买卖是以一整栋楼作为单位的。某公司拥有整栋楼宇,没有巨额资金,很难购买下来;而即使有钱把整栋楼买下来,但要转手卖出去也极不容易。因此,从事楼宇买卖的都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私人极少涉足其中。大公司拥有一幢大厦后,若不是整幢卖出去,就是自己使用或租给其他用家。这种经营方法,既不能加速资金的周转,赚不到大钱,亦无法解决香港的住宅紧张问题。
这种传统的地产经营方法为何在香港流行多年,是因为楼房的产权和责任问题解决不了,那时政府把地卖给你后,只承认你一个业主,只向你一个业主收地价和地税。若把楼宇分层出售,当时法律上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香港一些地产商开始觉察到这种经营方式的局限性,于是想探求新的售楼方式。他们想出的新方法就是:好像“切月饼”那样,把楼宇契约切开,即“分契”,然后把楼宇分层出售。
但那时在香港,“分契”并无先例。这时,有一个名叫罗显胜的大律师认为此法可取,没有与现行法律抵触,只需经过一番繁杂的呈禀手续即可。结果,罗显胜成功解决了分层出售的法律问题。地产商将楼宇分层出售之后,光顾楼宇的市民多了起来,但买主还是局限于一些富裕人家。当时的楼宇,每层总价约为两万港元,普通的打工仔每月的工资约为200元,一下拿出两万元来的人毕竟不算很多,故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香港地产市场,仍然不算活跃。
霍英东筹建油麻地四方街楼宇时,就决定采用分层出售的方法,出售所有楼房。那时租房要交一笔顶手费,一般要7000元,每月还要交200多元的租金。但相同面积的一层楼,售价一般在1.4万至2万元之间。也就是说,一个出得起顶手费的租客,再支付与顶手费差不多的钱,就能买到一层属于自己的楼房,两者比较,自然买楼比租房合算得多。分层出售楼宇,资金周转快,回收快。
霍英东曾一度经营杂货铺,亦从事过剩余物资的买卖,又做过3年海上贸易。这三次经历,其实都是做商品流通的生意。也可能是这个原因,霍英东对商品流通的意识很强。一踏足地产行业,他就有了超前于当时的地产商的商品意识,就是把楼宇当成商品,并想方设法加速楼宇进入市场,以此加快资金周转,缩短投资回收期。
为把四方街的楼宇迅速推销出去,霍英东在筹建之初,就想到了一种促销方法:编印楼盘说明书,上面有详尽的楼盘情况、价格、交楼日期等等,向买家广为派发。
印发售楼说明书,在当时是个创举。
有了地,要盖楼,关键是要有人买,房屋并不像胶鞋之类的产品有个样板,不同的楼宇,有不同的高低、结构、面积和材料,所以要预先编印一本说明书,让买家了解楼宇的情况。另外,那时香港的地产经纪不如现在这样活跃,那些带市民去看楼的人,个个都是“负气卖楼佬”,因为他们每天都要带一两百人去参观楼盘,一天来回奔走十几二十次,老公今天看完,第二天老婆又要来看,没完没了的,他们天天带人走来走去,腰酸骨疼,招待不过来,于是就负气对客人,客人多问一句,他们都要骂人。有感于此,霍英东就想到编印一本售楼说明书,向买家推介楼盘,让两公婆可以拿回家好好商量。
霍氏集团至今仍然保存着霍英东发明的第一份售楼说明书-“九龙油麻地公众四方街新楼分层出售说明书”。此书为16开本,近20页,上有文字详尽说明楼宇的地势环境、建筑材料、分层价格、订购方法,另外还有地盘、各楼宇的透视图和平面图、骑楼剖面图、各分层的平面图等,林林总总,应有尽有。
当年霍英东亲自指导卖楼说明书的印刷工作,从资料搜集到排版。印刷当晚坐在印刷机旁,亲力亲为,一边修改资料,一边看工人印刷,因为时间很急,第二天就要派发给市民。结果,说明书大受市民欢迎,对促销楼宇有明显效果,地产商纷纷效尤,并逐渐成为地产商推销楼宇的必用手法。
地产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利息高。如果楼盖好了,卖不出去,滞销,那肯定要“跳楼”。所以,要生存,就一定要创新。
在兴建四方街楼宇时,除了提出印发售楼说明书的新招,霍英东还发明了促销楼宇和加速资金周转的另一种新方法:“卖楼花”。卖楼花的灵感来自于霍英东多年的经商经验。办工厂的,不可能自己做齐那么多现货放在那里等买家来买,一般都是接到订单后才生产。有了订单和订金,厂方就可以启动生产,销路也有保障。而搞地产也是一样,说得好听一些,就是将地产工业化。
新楼正式动工兴建前,先收取买家的一部分订金,余款分期支付,像交租那样,到新楼落成时,收齐买家的钱,买家就拥有了自己的物业,做业主。对于发展商霍英东而言,“卖楼花”加速了楼宇的销售,加快资金回收且收足买楼者预付的订金后才动工兴建楼宇,也使霍英东避免投资风险,万无一失。
由于霍英东创出“卖楼花”和印发“售楼说明书”两个新招,霍英东发展的楼盘货如轮转,新楼盘开售的消息在报纸上一刊登,往往一天内就订购告罄。
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霍英东就在四方街地盘建起一百多栋、共六百多层、折合约五十多万平方英尺的楼宇,蔚为壮观。四方街一带,也因此成为香港最早、最大的屋村之一。而霍英东,也因此财富剧增,成为地产界的新贵。以每层楼赚1万元计,光是四方街地盘,霍英东就赚了六百多万-况且,自己的投资甚少,基本上是靠买家的订金把楼宇建好的。
霍英东涉足地产行业,小试牛刀,就不同凡响,赚得钵满盘满,令同行们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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