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晒出了一组数据,引起了热议。在这组数据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了2018年一整年的离婚纠纷案件,总共有49804起。在这将近5万起的离婚案件中,排行第一的离婚原因,并不是出轨,也不是夫妻感情不和,而是因为生活的琐碎。
从这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以婚后2-6年是离婚的高峰期。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正常一对夫妻的磨合期,是三至五年。从认识,到谈恋爱,再到热恋,每一个阶段,都是一种不同的经历,都会产生新的生活态度。在恋爱期间,情侣们担心的不是这个家,也不是碗谁洗等生活的琐碎,而是怎么让感情进一步升温,怎么取得对方的欢笑等等。当步入婚姻的殿堂,很多以前没有考虑过的事情,都会浮出水面,生活最终都会归于平淡。于是,很多人又会重新思考,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婚姻生活吗?
其实,离婚本不可怕,毕竟婚姻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家是两个人共同支撑,少了任何一个人,都会造成婚姻的失衡,而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如何看待这些婚后2至6年的离婚夫妻呢?或许他们在结婚之后,有了新的生活目标;或许他们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这样;又或许他们彼此发现,原来对方不是自己真正要找的人生伴侣等等。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离婚,人生之路还很漫长,我们同时也祝愿他们能够早日遇见对的人。在婚姻生活中,离婚不可怕,人生总会有起有落,可怕的婚恋诈骗,这些情况,你遇见过吗?
案例1:婚内遭遇网恋诈骗
2015年年底,丽水松阳的王先生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昵称为“七里香”的“女孩子”,并与之在微信上开始了一段长达三年的网恋。从2016年开始,“七里香”就以自己受伤住院、父母生病、弟弟结婚、弟弟开车将人撞伤需要赔偿等理由再三向王先生索要微信红包。三年间,他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先后给对方转去近50万元。直到王先生家里经济出了问题,妻子追问他钱去了哪里,王先生开始紧张起来。回想这三年间发生的种种,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8年7月,“七里香”被抓了。让王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跟自己相恋了三年的“七里香”竟是男儿身!最终,“七里香”因诈骗罪被松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元。---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现代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 很大的便利,各类社交软件也层出不穷,软件的功能也越来越多,仿佛世界各地的陌生人就在身边。科技的发展,是为了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为不法分子提供条件。对于已经结婚的王先生来说,对待婚姻并不是这么严肃,对陌生人还抱有幻想,也正是这种幻想,不仅毁了他的家庭,更是失去了钱财,到最后才知道,原来与自己网恋的漂亮女孩子,竟是堂堂男儿之身。
案例2:“假”美籍华人利用婚恋网站诈骗女子705万
2011年10月,黄苏安用虚构的美籍华人身份,在婚恋网站注册“相濡以沫”网名并结识谢女士。交往过程中,黄苏安向谢女士谎称,他所在的工作机构将启动巴拿马运河航线投资项目,该项目回报率为本金的6倍,投资门槛为人民币705万元,在2012年元旦前除偿还本金外可另行给予回报1800万元,以此劝说谢女士投资。谢女士信以为真,将5万元转至黄苏安指定的账户。同月20日,谢女士向他人高息借得200万元,先后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予黄苏安。之后,谢女士又向他人高息借得490万元及积蓄10万元一并交给黄苏安派来的人。发现被骗报警后,仅追回赃款335万元。黄苏安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华律网)
在现在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而占据大部分时间的,正是工作,这也导致了很多大龄剩男剩女找不到对象的问题。而有些不法分子,就看上这群人,他们看上的不是想要一个正常的婚姻生活,而是看上了这群人口袋里的钱。很多人或许会以为,谈恋爱对方自己甘愿转给我的钱,怎么能是诈骗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何错之有?
为此,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的吴达舟律师,为我们进行了分析:
晋贤律所吴达舟律师
吴达舟律师:
二零零八年七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并于当年通过司法考试。二零一零年投身律师行业实习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今在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自执业以来,先后办过多种类型的案件,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及刑事案件中涉嫌盗窃、妨害公务、交通肇事、假冒注册商标案等,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熟悉了各类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主要专注的业务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案件。同时,吴律师积极与晋江经济报、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包括法律咨询、新闻事件点评、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形式的合作,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将进一步挖掘自身优势,进一步深入学习业务技能,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做一个合格的律师,一位合格的法律人。
什么是诈骗呢?不是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没事了,法律上早就有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整个诈骗的认定当中,有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在婚恋诈骗中,对方并不是真的要以结婚为目的,他们的目的是被害人身上的钱财,他们通常会捏造各种理由,获得被害人的财产,而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对方真的需要这笔钱,错误的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在这整个过程中,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婚恋诈骗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方式较隐蔽。由于网络的发达,不法分子通常使用社交软件,虚构网名以及身份,有的还会隐瞒已婚事实,甚至隐瞒自己的真实性别,犯罪方式较隐蔽。
2、频繁的索要钱财。不法分子通常先以感情铺路,等到觉得被害人已经完全信任自己之后,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其中包括:钱包丢失,开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亲人生病住院等借口借钱,或是约被害人见面然后将被害人带到嫌疑人开的西餐厅进行高额消费等等。
3、犯罪形式团伙化。有的是不法分子是个人实施诈骗,而有的则是团伙作案。这些诈骗团伙分工明确,有自己的组织,比如有人负责老板,发布征婚广告,有的人则负责望风,有人专门负责服务接待等等,以征婚形式欺骗应征的男子到他们开设的餐厅进行高额消费。
4、错觉性犯罪手段。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被害人急于寻找伴侣的心情,对被害人一步一步设下圈套。
5、对被害人产生较强的身心影响。交往后,被害人对嫌疑人往往会产生信赖心理,面对嫌疑人的请求,经常“倾囊相助”。
所以,晋贤吴律师提醒大家,即使自己还没有对象,也不要着急,缘分自会来到,切不可因为心急找对象,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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