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精神病证明(知识科普)

 2025-08-10 16:33:01  阅读 143  评论 0

摘要:导读随着法治社会的推进,人们对于法律方面的相关认识更加全面也变得更加看重。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人们关于自己能够钻法律的空子的侥幸心理不断地增强现象。就好像我们经常能够在一些例如贴吧,知乎等网站看到痛扁熊孩子以后用精神病证件脱罪的爽文,又或者抖音上的一些网络段

导读

随着法治社会的推进,人们对于法律方面的相关认识更加全面也变得更加看重。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人们关于自己能够钻法律的空子的侥幸心理不断地增强现象。就好像我们经常能够在一些例如贴吧,知乎等网站看到痛扁熊孩子以后用精神病证件脱罪的爽文,又或者抖音上的一些网络段子父亲逝世前给了女儿一个锦囊要求其在婆家受了委屈无法忍受时打开,打开锦囊后内容是父亲告诉女儿自己已经给女儿办理了精神病证明,希望女儿放手去做不要担心,出事了可以靠这个证明脱罪或者减轻罪罚。类似于这种的真的能够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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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刑法》第十八条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将精神病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其不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且需要法定程序对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进行确认。

第二类,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第三类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来说,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患有何种精神病及其轻重程度,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其依据并非行为人的陈述,也非办案单位查明,而是要经过司法精神病学专家鉴定和司法人员审查才能确认。只有经过司法人员审查确定的鉴定结论,才能够作为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或者负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的证据使用。换言之,在暴打熊孩子以后或者报复了对自己不好的人后你拿出了自己有关的精神病证件,是没有办法直接脱罪或者直接减轻罪罚的,因为精神病证明这只是一份次要的证据文件,最主要的证据文件是有关司法精神病学专家鉴定和司法人员的审查。同时如果自己本身,没有精神疾病却拿出精神病证明以此想要逃脱罪罚,那是异想天开。在涉及案件时如果想用自己有精神方面相关的疾病进行脱罪或者减轻罪罚,有关当事人是完全可以直接略过精神病证明而申请要求重新鉴定的。所以很显然有精神病证件是不可以可以随便打人的。不管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相关疾病,在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的时候都要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因此,不管是精神病人或者其监护人做出任何行为时都能三思而后行,不要错误的认为有着精神病证明就能逃脱一些应得的罪名和罪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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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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