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男子网购洗发水收到潘飘飞丝视频引发关注。天眼查App显示,“潘飘飞丝”被广州市隆琪儿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申请注册为商标,2019年该商标因异议被宣告无效。此外,开庭公告显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加喜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该案于今年4月开庭。
潘婷、飘柔、海飞丝,网友纷纷吐槽这是一次“碰瓷”三个商标。
但你有没有想过,有假冒商标的行为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假冒商标罪呢?实则不然,《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也就是说,即使有犯罪行为,只要情节较轻,达不到入罪门槛,那么实际上可能只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但是大部分的民众都不了解这一条款,由于的确做了违法的事而心虚,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就认定自己必然陷入牢狱之灾而不积极寻找律师帮助,从而失去了脱罪的机会,使自己悔恨终身。下面这一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因帮助他人销售假冒著名红酒品牌的假酒而被抓获,积极寻找陈育炽律师团队帮助,律师团队迅速找准关键点,成功为其脱罪。
近期,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陈育炽律师团队办理一宗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并取得不起诉的良好效果。
犯罪嫌疑人因帮助他人销售假冒著名红酒品牌的假酒而被抓获,陈律师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经过专业高效的辩护和不懈的努力,在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1、陈律师团队快速找准切入口,指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是情节犯而不是行为犯,认定情节严重的重要标准是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才能入罪。
2、陈律师团队找准案件核心后,立马在犯罪数额方面作出努力。从案件中证实犯罪数额的鉴定意见着手,指出鉴定意见存在鉴定主体不合法、鉴定程序违法等辩护意见,否定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
3、否定了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后,运用诉讼可视化的策略将涉案数额、证据支持用表格整理,提出辩护方认为有证据支持、能证实的犯罪数额,该数额不达刑事责任的追究起点。
4、拥有较为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后,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关于犯罪数额的问题,为不起诉决定奠定基础。
最终,在陈育炽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检察机关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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