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并非所有遗嘱都有效)

 2025-09-04 08:42:02  阅读 400  评论 0

摘要: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既无遗嘱也无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此可见,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的效力都是大于法定继承的。遗赠抚养协议通常发生于鳏寡孤独的老人,实践中比较少,而遗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既无遗嘱也无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由此可见,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的效力都是大于法定继承的。遗赠抚养协议通常发生于鳏寡孤独的老人,实践中比较少,而遗嘱继承则并不鲜见,但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有效。

曾经沈阳发生过一起案子,某富商死后,其私生女带着一份富商生前订立的遗嘱,要求继承富商的遗产,被富商遗孀拒绝后双方闹上公堂。最后法院判决该遗嘱无效,因为该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不符规定。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有效,而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符合规定至关重要!

遗嘱,有多种形式,常见形式有自书遗嘱、代写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民法典》第1133-1140条是关于遗嘱的规定。相关规定言微义深,在此一一列举如下。

法条来源:《民法典》

第1133条 关于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总结:立遗嘱者可通过遗嘱指定任何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第1134条 对自书遗嘱的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5条 对代书遗嘱的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6条 对打印遗嘱的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7条 对录音录像遗嘱的规定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38条 对口头遗嘱的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139条 对公证遗嘱的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1140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后,陈律师提醒:以上各类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一般来说不可或缺,未严格按照法定形式要件作出的遗嘱,人民法院应认定无效。如,签署日期不全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打印遗嘱的遗嘱人和见证人(2个以上)应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否则一般认定无效。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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