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动迁房的分配案例(津法案件)

 2025-08-10 22:09:01  阅读 894  评论 0

摘要:蓟州法院别山法庭地处桥水库南岸立足库区水源地保护和沿岸居民搬迁实际着力打造“库区特色法庭”案 件 详 情2011年,老刘代表家庭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选择还迁房3套(每套80平米),其中2套系涉案房产。随后,老刘、其长子、小女相继去世。长子之妻赵某曾以继承纠纷为由,

蓟州法院别山法庭

地处桥水库南岸

立足库区水源地保护

和沿岸居民搬迁实际

着力打造“库区特色法庭”

案 件 详 情

2011年,老刘代表家庭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选择还迁房3套(每套80平米),其中2套系涉案房产。

随后,老刘、其长子、小女相继去世。长子之妻赵某曾以继承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继承丈夫的遗产。蓟州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划分了亲属各自遗产份额。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但在上述案件诉讼过程中,涉案的2套房产已分别登记在其他亲属名下。故赵某以涉案房产系所有继承人共有财产为由,诉至别山人民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共有物。

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到

案涉当事人11人

分割共有财产涉2套安置房

针对涉案当事人较多的复杂情况

法官梳理出人物关系图以及

已确认的房产份额分割图

在理清案情后

法官决定先行调解

以最大限度钝化矛盾、弥合亲情

彻底化解纠纷

01

初交涉,调解方案出雏形

法官逐个联系案件当事人,分别询问对继承份额的处分意见。

有的表示愿意要房,并同意拿出相应份额的折价款;有的表示不主张房屋所有权,获得相应份额的折价款即可;有的表示房产可以拍卖,所得款项按相应分割分割;有的表示愿意将自己所继承的份额赠与其侄女......

02

挖症结,背对背调解见成效

第二轮的调解与沟通开始,在厘清了家庭成员关系中的矛盾症结前提下,分别将当事人约到法庭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敲定了一套调解方案。

03

至法庭,调解协议定纷止

经过法官十来天的不懈努力,这一天,11位案件当事人及家属集中来到法庭,对调解方案做最后的确认,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当事人承诺10日内将14万元房产折价款兑现到位。

04

再跟踪,案结事了终化解

兑现日即将到期,法官提前联系当事人,确认折价款已准备到位后,立即通知其他当事人来法庭领取相应折价款。

至此,牵涉几年的继承、财产分割纠纷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供稿: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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