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规定(丈夫婚内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

 2025-08-11 02:30:02  阅读 985  评论 0

摘要:好多人听到这样说,都会觉得我都结婚了,有法律的保护,合法夫妻受到法律保护,在婚内使用特权,怎么会出现违法行为呢?之前无意间看到一则新闻,妻子在婚内一气之下把丈夫告上了法庭,原因居然是婚内丈夫强行对妻子强行发生关系,被告上法庭判刑有期徒刑6个月,这个决定让人

好多人听到这样说,都会觉得我都结婚了,有法律的保护,合法夫妻受到法律保护,在婚内使用特权,怎么会出现违法行为呢?

之前无意间看到一则新闻,妻子在婚内一气之下把丈夫告上了法庭,原因居然是婚内丈夫强行对妻子强行发生关系,被告上法庭判刑有期徒刑6个月,这个决定让人惊掉下巴。

案例(一)

安娜和张帅是一对和睦相处的恩爱夫妻,他们如别人一样,俩人各上各的班,由于工作的原因,5年没有要孩子,本来打算今年要个孩子,之前俩人互相关心,很恩爱,安娜是单位的一位法律顾问,前段时间升了职位,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在单位加班,忙的不可开交,工资也随着职位而上升。

安娜这样,张帅觉得回家不如不回家,就想在单位待着,张帅和安娜的关系时间长了也变得很冷淡。

安娜的收入远远超出了张帅,让张帅觉得安娜对她的态度与之前相比相差很多,而且自己也显得很卑微。

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丽丽安,一个公司的新来的员工,对张帅有着不一样的感情,对他百般关心,张帅加班丽丽安会给他点外卖,丽丽安对他也是动不动就发微信,但是丽丽安对张帅来讲,就是感情发泄点。

一天丽丽安买好了早点到单位送给了张帅,刚刚坐到工位上,却收来张帅的微信:“以后不用给我买了,多工作,总比关心我来得更快,单位有很多老员工,都可以指导你,而且我很爱我的老婆,你这样,我受起。”

丽丽安觉得自己很委屈,想解释到张帅没有给他机会,也就不了了之了。

一天晚上张帅应酬是喝了很多酒,叫了代驾把客户送回去,自己也回到了家,到家后点起了烟,觉得心烦意乱。

安娜今天加班也晚,被单位的事情弄得很疲惫,再加上最近自己的身体不舒服,身上也痛,到家看见自己的老公醉熏熏的,很生气就说了几句,俩人吵了起来。

安娜说着便去洗漱,不想理张帅,喝醉的张帅强行与安娜发生了关系,安娜中途多次反抗,解释自己身体原因,但老公并没有理解,并且进行暴力行为,用暴力对安娜发泄自己没有的不满。

安娜觉得这7年的婚姻让她心寒,安娜最接受不了的就是强行发生关系,安娜哭了一夜也没有睡,第二天早上,安娜一气之下把张帅告到了法庭。

最后法庭了解情况后,张帅在婚姻中并无出轨现象,但在婚姻中出现家暴现象,并且违背了妇女的意愿,进行侵害,最后法庭有期徒刑6个月。

什么是婚内强奸?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法律条文看,《刑法》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才是强奸罪构成的关键要素。对于婚内强奸,我个人赞同可以如此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对于法律的处理是否认同呢?

一些人觉得安娜没必要对自己老公进行离婚,只是喝多酒,对于拘留和离婚大题小做。

有一部分人觉得,安娜做的是对的,在婚姻中出现暴力行为,或者强行进行侵害就应该让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要不以后会不断暴力进行侵害,人们都说只有零和无数。

事情放到谁身上也不会原谅,婚姻中出现冷淡期,却以暴力相加,以手段来进行侵害。

但张帅还通过暴力手段,违背安娜的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已经违背了妇女意愿,构成了强奸罪,理应得到判处。

很多人对此判决表示拍手称快,夫妻之间本来就是建立在真诚,信任的基础上,不尊重妻子的人,暴力出手的人,就应该接受惩罚。

案例(二)

王强和刘文清是高学同学,二人在高二时就辍了学。

王强去理发店应聘时,碰见了刘文清俩人一见如故,王强上课时就对刘文清有意思,俩人特别快就结婚了,家里也很支持。

结婚后3年,王强就变了,俩人结婚时开了一家还不错的理发店,但3年的时间,王强变得爱赌博,爱喝酒,回家只会要钱,也不管店里,全都是刘文清管理着,一气之下选择离婚,但是王强知道没有刘文清,以后就没钱了,自己现在这样,能有媳妇嘛,死活不离婚。

刘文清一气之下把丈夫王强告上了法庭,并且向法庭提出诉求。刘文清住在了自己租的房子里,俩人从此分居生活。

一天,王强不知道从谁打听到刘文清住址,喝多后就去找刘文清,刘文清开门也没有给他好脸色,问他来干嘛,他求刘文清回去,他以后改了,不喝不赌博了,王强见说不动就强行和刘文清发生关系,以此来挽回。

但刘文清的举动彻底恼羞成怒,直接把王强告上了法庭。

对此,法院会怎么判呢?

1.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一般是指,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以王强对刘文清造成了伤害,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猥亵罪,应当判刑。

最后总结。

夫妻最开始是因为两人的恋爱美好而走到一起,最后也没必须闹得不欢而散。婚姻是理解,是尊重,而不是强求,暴力出手。

婚姻关系建立在平等与尊重的基础上,没办法把在对方心中最好的美好破坏掉。

当我们在爱情的麻痹中,一定要看人的本性,婚后才会避免很多问题。

无论如何,我们也要知法守法,不要触碰法律,导致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你怎么看待婚内强行发生关系呢?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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