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了4篇可指导规范全国司法鉴定工作的典型案例。其中,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一项视听资料证据鉴定案例,被司法部评选为指导性案例面向全国推介。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集中在生态环保、生命健康、合同内容、视听资料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充分体现了司法鉴定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办案机关的专业要求和实现科学性与法律性相统一的专业特色,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典型性、借鉴性和指导性。
旨在为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此类证据的鉴定程序、鉴定方法以及鉴定文书提供了规范化的模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指导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该案鉴定人之一易旻老师介绍:“此次鉴定的难点在于没有前例可供参照,针对数码录音设备的检验方法缺乏相关规定的参考和指导。当前对于声像资料的检验依据主要为本底噪声和文件属性,但由于本案中的数字录音笔带有自动降噪功能,同时存在大量同类型的删除文件和检材语音不完整的情况,故仅凭原方法无法得出明晰结论。”
出于对西政司法鉴定中心的充分信任,黑龙江哈尔滨基层人民法院不远千里赴渝委托。在了解法院诉求后,我校鉴定人员迅速锁定本次工作焦点:检材录音的完整性与原始性。针对以上两个问题,鉴定人易旻、袁红照、王俊立即组织讨论分析,制定鉴定方案。
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依靠自身过硬的专业储备,深入钻研存储介质的结构、录制设备的管理方法并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逻辑,在充分利用现有检验技术的基础之上,因案制宜地对鉴定思路进行创新和突破,最终仅耗时两周便出具了鉴定意见。
得知本案入选司法部指导案例后,易旻老师表示:“很荣幸我校司法鉴定中心能得到如此认可,肩负教师和鉴定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我们会以终身学习的科学研究精神来实现鉴定的规范性。把每一份荣誉都当成一个新起点,不断创新检验技术,不断实现自我超越。”
拓展阅读: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1986年成立,目前已有36年历史,是全国政法类高校里的首家鉴定机构,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自1997年视听资料被单独列为一类证据,声像资料鉴定就作为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的传统项目延续至今。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各实验室鉴定项目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CNAS认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在全世界范围内48个国家的58个成员组织多边互认。
中心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共十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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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素材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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