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通过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各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都有学历和年龄等限制),差额进入面试,后通过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后才能进去相应的单位实习,走进公务员序列(一般模式是如此)。
但是在个别事业单位也会有实行公务员管理的队伍,这类人群也属于行政编,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参公职位。根据最新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国家财政负责工资福利的保障。
公务员的单位主要有:政府部门(税务局,教育局,城管局等)、党政机关(组织部、卫健委,交通委,纪委等)、人大政协机关(人大和政协办公室)、群团机关(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等)和公检法司部门(公安局,法院,检院,海关等)。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比如福利院,医院,学校,水利局,国家电网等。
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如公立学校。
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公立医院。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政府招待所。
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教育类事业单位常用这种形式。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卫生类事业单位常用这种形式。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
综上所述,大家是不是略微有点搞清楚了?简单点就是:
行政编>事业编≥聘用制>备案制>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同一个区,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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