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电子烟管理办法》于近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此外
《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提出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幼儿园周边
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
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
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禁止向未成年人
出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
自助售卖方式
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
调味电子烟
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主要由烟油、雾化器系统、电源和过滤嘴四部分组成,通过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
烟油主要成分为尼古丁、有机溶剂、食用香精、烟碱和添加剂等,烟油受热可形成多种口味的烟雾,给使用者带来“吞云吐雾”的快感。
对肺部产生影响:
电子烟中乙醛类、苯甲醇、萜烯类、吡嗪类、薄荷醇、甜味剂等都是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吸入后对肺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产生成瘾性:
电子烟产品鱼龙混杂,很多电子烟的实际尼古丁含量要远超标签含量,青少年接触后可能影响大脑发育,导致学习障碍和焦虑症。目前,市面上还出现了号称“上头电子烟”的产品,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
影响人体呼吸系统:
电子烟气溶胶里的2,3-丁二酮可加重呼吸道炎症,严重时还可堵塞小气道,形成“爆米花肺”。
电子烟的释放物:
电子烟也会释放颗粒。研究显示,使用电子烟会增加室内空气中颗粒物的浓度,人们暴露于这些颗粒中,包括细小和极细小的颗粒(可能进入肺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重金属和尼古丁等,可能增加心脏及肺部疾病的风险。使用电子烟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可能会危害身边人的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对其加强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长期以来,电子烟的雾化器一般作为电子设备进行管理,而烟弹则作为食品管理,不用支付高额卷烟综合税费,加之成功的营销方案,使得消费者纷纷购买,销量一度高升。
口味丰富,气味新奇:
“加味”是吸引青少年尝试电子烟的重要原因之一,水果、薄荷醇或薄荷、糖果味最常见。电子烟虽然也含有尼古丁,但添加了多种香料和调味剂遮掩,其口味众多、气味新奇,老烟民都很难抗拒诱惑,何况那些判断力差、追求新鲜感的青少年。
外观新潮,“无毒”“健康”:
很多电子烟伪装成新潮玩具来销售,看起来漂亮又好玩,又打着“无毒无害”“戒烟神器”的广告。这让很多年轻人甚至老烟民放下心理戒备,加入电子烟的消费大军。
近年来,电子烟以时尚外表、丰富口味被许多年轻消费者追捧,但其中一款“上头电子烟”并不是烟,时尚鲜丽的外衣下,隐藏着的是侵蚀生命的新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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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州州”之上瘾的电子烟》
柳州禁毒专门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打造了一部禁毒公益动画宣传片,通过“动画”的创新模式向全国青少年提供科学系统的毒品预防教育知识。
“上头电子烟”是添加大麻等违禁成分的电子烟,吸食后会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危害性极大。
新型毒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以“合法上头、安全飞行、不会上瘾”等“黑话”,诱惑“95后”“00后”迈出涉毒第一步。
2021年7月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纳入管制范围。
除了电子烟外,图片中的烟草、奶茶、香料、浴盐等日常生活中的食品、调料乃至日用品,都有可能添加合成大麻素类毒性物质,所以这也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仔细观察,警惕未知的危险!
首先是外形,“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大概30cm左右,含有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
其次是成分,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其中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滥用者在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甚至比THC危害更大,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为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的影响
近几年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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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控电子烟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021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
2021年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新增“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内容。
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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