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南溪村后山上有一处山泉水,历来是南溪村村民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今年初,该村村民林某购买了水管将山泉水从山上引入自家,却导致其他村民发生缺水、少水的情况。村民多次要求林某撤除水管,但其依然不以为意,村委会调解也未果。7月,村委会向村(社区)法律顾问寻求帮助,在律师的调解下,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林某同意把管道撤除,恢复原状。一宗易激化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是近年来潮州市司法系统推进落实律师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取得成效的一个小小缩影。
近年来,潮州市司法系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依托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普法宣传等平台,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拓展工作载体,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兼职人民调解员”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
潮州市司法局千方百计推动调解组织法治化,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镇、村(社区)调解组织普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镇调处中心硬件建设标准和软件建设规范。推进“做得好、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建设,依托基层法律工作者建设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3个,开展个性化调解;成立全市首个专业性、行业性个人调解工作室“湘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阳光调解工作室”。该机构成立以来,潮州市区基本无发生重大医闹事件,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潮州市司法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和“交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信访、交警等部门单位互联互通,推进落实律师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潮州市西湖街道辖区一居民,因被原绣衣厂除名要求绣衣厂给予经济补偿一事与厂方发生纠纷,驻西荣居委法律顾问陈仪斌在街道办事处组织下,参与双方调解工作。陈仪斌向双方作出了法律分析,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建议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纠纷,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纠纷双方接受了律师的建议,事件得以解决,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今年1~9月,潮州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4000余次,预防纠纷700余宗,调解案件近3000宗,调解成功率99.7%,涉案金额2681万余元。
潮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目标,着重加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共建成1017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建成示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4个。今年来,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配置法律服务资源1万余人次,为来访来电群众提供咨询2979人次,为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270件。
从今年5月开始,该局实施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在潮州县区两级实体平台中,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从今年3月的86.4%上升到7月的97.3%。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台账制度、服务质量评估等八项制度,在全市1017个村委会悬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1017个。突出重点服务,落实法律顾问每月深入村(社区)不少于8小时,发挥律师专长为村居委会在征地拆迁、集体土地流转等公共事务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委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所得收益使用等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经常性举办法制讲座,提升基层自治法治化水平。2年来,法律顾问共接受群众来访咨询19144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37份,上法制课6895场次,成功解决基层群众小摩擦、小纠纷超800次。
李驰系广东创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女律师,自2014年积极响应司法部门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开始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为村(社区)服务过程中,李驰确立了“电话咨询解答与现场服务相结合、个案分析与普法咨询相结合”等工作原则,展开了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到担任顾问的村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包括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为村民调解纠纷、向村委干部和村民进行法制宣传、为村民代书起诉等。
2016年6月19日,居民张某秾到某卫生院待产,并于当天8时30分在某卫生院顺产一男婴。随后,张某秾因产后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新生儿也因重度窒息死亡。某卫生院和张某秾进行产检的某医院在诊治过程中采取了违反规定的手段,对其及新生儿的死亡存在过失。
张某秾的丈夫陈某武、儿子陈某炜、父亲张某辉向法院起诉某卫生院及某医院,请求2家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3名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李驰通过专业分析,提出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张某秾的经常居住地(珠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而不应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标准进行计算,遗体冷冻费是由于纠纷争议需要的解剖、鉴定工作所产生的,是医疗事故带来的必然损失,必须由医疗机构承担。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依法进行改判,对一审判决的数额进行纠正,二审判决的赔偿数额较一审判决的有所增加,维护了3名原告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律师进学校给学生进行普法宣讲。
潮州市司法局健全法治文化教育,与广电集团合作开辟“广电门户专区”,分设“法治潮州”“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环境保护、农村土地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市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百场公益普法”进校园、“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暨法治宣传“六进”等专项行动,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各层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有效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该局还实施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等提升工程,依托“百名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活动,联合潮州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律协于4月上旬印发工作方案并于7月23日举办启动仪式,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律师服务团共担任58家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开展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9月18日,潮州市司法局局长翁镇深带领律师服务团与柏斯特时装有限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现场就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把脉”。双方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保守商业秘密、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特别是有的企业因无法取得原材料购进税票,可能造成在经营中虚开增值税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对企业规范发展、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制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企业进行一次多角度、多方位的“法治体检”。
记者 欧汉华 通讯员 周虹 袁鲁军 文/图
编辑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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