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距今数千年前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交汇处,曾经诞生过一个如流星般灿烂亦如流星般短暂的文明——古巴比伦文明,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中的一个,古巴比伦既没有古代中国改变世界的各种成就,也没有古印度享誉世界的"佛文化",更没有古埃及壮观瑰丽的金字塔,唯一能让人记住的"空中花园",其是否真实存在到底如何?至今还在争辩不休。
然而,古巴比伦却有一项成就,被誉为是"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开创了"人类文明新历史"——《汉谟拉比法典》,成文法的起源,为什么在古巴比伦会出现《汉谟拉比法典》?它的出现又有着什么意义?这一切的一切,皆可在本文中找到答案。
古巴比伦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久,因为地处中东,干旱和黄沙包围着这个国家,为了水资源而发生小范围热战的次数多得数不过来,在这个国家,尽管古巴比伦实行的也是小农经济,却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古巴比伦的经济大多数依靠的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对外贸易。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古巴比伦的生存环境恶劣,即便某段时间发展繁荣,但那对于古埃及、古希腊这些王国来说,那是远远不够的,果不其然,到公元前16世纪,便因为外敌的入侵,导致了国家的灭亡,最终使得这个存在感最低的文明古国就此消亡于历史的黄沙之中。
尽管如此,古巴比伦在法典方面的成就却是不可忽视的,毫不夸张的说,古巴比伦时期是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开创了古代成文法的先河,是人类历史的宝贵财富。
那么,被誉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的《汉谟拉比法典》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
首先,奴隶制的发展,催生出了《汉谟拉比法典》的产生,众所周知,在公元3世纪的时候,奴隶制经济开始衰落,到公元476年的时候,奴隶制经济彻底灭亡,而在此之前,奴隶制一直都在蓬勃发展当中,并且在他的发展前期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峰。
古巴比伦可以说是东方奴隶制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因为国家之间的战争关系,作为中东地区的大国,巴比伦对于的对外征服战争拥着很大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之下,国内的奴隶数量不断增多,因为奴隶而引发的问题数量也呈直线上涨,编纂一部法典成了一件必要的事情。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法典的产生,在汉谟拉比时期,巴比伦的社会分化非常严重,贵族可以对土地进行买卖,社会的贫富差距在不断的拉大。
奴隶主需要奴隶为他们工作,加之奴隶主土地的扩大,以及对外贸易的成功,奴隶主们需要更多的奴隶来为他们干活,于是,在这种供给与双方在无形中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奴隶制和商品经济飞速发展。
然而,当经济开始发展,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
由于当时没有成文法,一贯是采用习惯法,而习惯法中的某些规定是依照过往的法律,换言之,就是对过往法律的追溯;然而,当私有制高速发展后,习惯法已经不足以支撑国家所产生的问题,为了稳定王国,也为了保护奴隶主们的利益,制定新发已经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最后,是国王个人的需要,无论是在奴隶社会还是在封建社会,君主的专制制度都是一脉相承的,作为王国的领头人,整个王国的事务都压在汉谟拉比一个人的头上;并且,在前面我们就已经说过,随着奴隶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问题不断增多,且复杂程度已经不是习惯法可以维持得了的了,故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汉谟拉比急切的需要一部能够通用全国的法典。
虽说是成文法,但《汉谟拉比法典》却不是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是一部记载于纸上或是木板、布匹之上的法典;要知道,当时造纸术还没发明,再加上汉谟拉比想让他的法典更具有标志性和威慑性,于是,他命人将刻有法条的黑色玄武石矗立在王国之中。
可惜的是,因为战争的原因,这块囊括着古代文明的未达成就的玄武石,却没有被好好的保存下来,反而被埋下六尺黄沙之下;直到1901年一支考古队的到来,才终于唤醒了这块沉寂千年的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一根黑色岩石柱上,岩石柱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米,上面记载着的不仅有法律条文,还刻有古代劳动人线条粗糙但工艺却十分精妙的浮雕。
众所周知,古代的艺术作品的隐喻意味十分强烈,他们往往会用一个人物或者符号,来表达他们的思想想法,同样地,在《汉谟拉比法典》上的浮雕,其中雕刻着的是国王汉谟拉比站在太阳神面前接受太阳神赐给他权杖的画面,其中,"权杖"则象征着国王的权力——这幅浮雕说明了国王的权力是由太阳神赐予的,所有人都要遵从,而这,便是我们常说的"君权神授"。
在当时的社会中,虚无缥缈的神明,也许比国王更得民心,故而,利用神明之便,行俗世之事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浮雕是其次的,法典的内容才是重中之重。
《汉谟拉比法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都是对国王的歌功颂德,以及表明法典的不可转圜性,第二部分则是法典的内容——282条法律条文,这些法条包括了国家的方方面面,奴隶买卖、抵押、借债、转让......将所有已经发生以及未来应该会发生的情况都应法典的形式记载下来,由此开启了古代成文法的先河。
法典的内容看起来多,实则主要只包含了这三点。
首先,奴隶主的利益,法典规定,在王国之中,只有两种人:自由民与奴隶,再直白一点,我们可以直接将王国中的人分为奴隶主与奴隶,法典保护奴隶主的利益,正如法典中记载的:
"若奴隶忤逆主人,一经定罪,主人可以割下他的耳朵。"
奴隶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商品般的存在,不仅可以随意买卖,并且掌控着奴隶的生杀大权,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条款虽然残酷,但却对当时的社会起到了很好的稳定作用;不过,也正是因为奴隶主对奴隶的这种做法,并将这些行为流传几个世纪之久,终于在罗马时代,不堪奴隶主虐待的奴隶们终于奋起反抗,奴隶制也自此消灭。
其次,维护王室的利益,在法典中规定:
"任何窃取寺庙或者皇宫的财产的人将被处以死刑,而从他那里接受到赃物的人也一并处以死刑。"
对于立法者汉谟拉比而言,立法的首要目的便是保证国王和奴隶主的利益,在当时的社会中,虽然整个国家都是属于王室的,但是,国王还拥有一点的私人财产,因此,国王不仅是国家的首领,他还是这个国家中最大的奴隶主,因此,在《汉谟拉比法典》的前半部分,几乎全都是保护奴隶主和王室的利益的条文。
最后,是法典的一个原则——"同态复仇"
何谓"同态复仇"?简单来说,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也是法典最野蛮的地方。
先不提现代的法律如何,但就中古时期的欧洲而言,那时候的法律虽然不完备,但也对不同种类的犯罪作出了不同的处罚,其中也包含着量刑;但是,对古巴比伦的法典来说,无论你所犯何事,最后的结果都会报应在你自己的身上,正如法典中记载的:
"打掉同等地位者牙齿的人将会被敲掉牙齿"
因此,现代史学家将《汉谟拉比法典》中的这一项原则,称之为"复仇",而不是"刑罚"
三.一部法典,影响千年
以现代文明的眼光来看,《汉谟拉比法典》绝对称得上是一部野蛮法典,其中记载着的内容充斥着血腥与暴力,"法治"一词似乎在它身上根本得不到体现。
然而,尽管如此,法典对于东方文明与世界的意义却是不容我们忽视。
从法律发展进程来看,《汉谟拉比法典》是一块里程碑,它收集了古代习惯法的相关条文,是古代习惯法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与后世的其他法律相比较,法典的内容是完全脱离于宗教之外的,它完全服务于国王奴隶主。
同时,法典内容之简明,语言之清晰也成为了后世立法的一大重要原则,可以说,现代法律是历时千年而成的作品,但这作品的源头却在古巴比伦。
结语
作为古代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人类历史文明进程中的第一部成文法,无论是对于古巴比伦文明的研究,抑或是对古代法律制度的探索,《汉谟拉比法典》都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不管《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如何,法典对于现在与未来都是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汉谟拉比法典》
《全球通史》
《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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