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证明(一定要了解的)

 2025-08-11 19:51:01  阅读 644  评论 0

摘要:(三)生育保险问题 22: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回答:首先说明,各省市可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但基本来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等。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的产假执行。女

(三)生育保险

问题 22: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

回答:

首先说明,各省市可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

但基本来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等。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的产假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另外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负担医疗费用。

问题 23:为什么有了孩子还要交生育保险?

回答: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具有社会性和强制性。全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合作、所得再分配"的社保基本原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的法令,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社会统筹、互助共济。

问题 24: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又如何办理

问题详述:

我是外地人,但在广州工作,公司有买生育保险,现在我爱人(未就业)怀孕28 周了,请问我爱人在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又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回答:

参保人本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 1 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 16 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如该参保人现在未正常参保,则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根据职责分工,如果您想咨询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手续及工资申请等情况,请咨询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问题 25:辞职后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吗?

回答: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 6 个月"只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不是全部条件。

生育保险是以单位名义投保的,费用全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 保险金也由社会保险处支付给投保单位,而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

因此,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不再是单位的人,自然也就无法再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另外,用人单位投保了生育保险之后,其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关费用是由社会保险处承担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怀孕期间以及生育后一周年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刚好期满的,劳动合同必须延长到小孩满一周岁时为止。因此,女性职工怀孕后有权继续工作,并享受相应的产假和哺乳假。那样,自然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问题 26:购买生育保险至今 3 个月,已怀孕 22 周,能否办理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问题详述:

购买生育保险至今 3 个月。但已怀孕 22 周。想咨询能否办理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回答:

生育保险参保时间未满 1 年,则不符合办理条件。

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 1 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 16 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 《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 小一寸近期照片 1 张;

(4)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社保系统登记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产检、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办理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问题 27:社保停了,可以单独交生育保险吗?

回答:

不可以的,生育险是单位缴纳的,个人是缴纳不了的。如果你因离职或者个体工商户无法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找社保代理商帮忙缴纳。

问题 28:生育保险在生产完多久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

回答:

生产完 18 个月内都可以报销。

问题 29:产假期间正常交纳保险,产假后辞职,生育津贴没领完,离职后还能拿到津贴么?

回答:

产假工资在休产假期间是正常发放的,生育津贴是发放给单位的,而职工领到的是单位按月发放的产假工资!一般休完产假之后你的产假工资也已经领取完毕!

问题 30:男员工缴纳生育险有什么好处?

回答:

男方生育保险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条件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 10 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 200

元;顺产的 1200 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 2000 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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